春季是森林草原火灾高发期。随着气温回升、风干物燥,林草可燃物大幅增加,加之清明祭祀、春耕生产等人为用火活动频繁,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显著上升。为有效遏制火灾发生,成县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防灭火工作实际,制定并发布了2026年森林草原禁火令。 禁火令明确了严格的时间和空间限制。禁火期为3月10日至4月30日,正好覆盖清明节前后和春耕生产的关键时段。禁火区域不仅包括全县所有林地、草原,还延伸至林草边缘外100米范围,形成了纵深防控带。此设定充分考虑了火灾蔓延的特点,最大程度扩大了防控覆盖面。 禁令规定了八项具体禁止行为,形成了全方位、无死角的用火管制体系。其中包括禁止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草区,禁止携带任何明火进入林区、草场,禁止焚烧秸秆、垃圾、枯枝落叶及野外烧荒等。针对传统习俗,禁令明确禁止在祭祀活动中点烛、燃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同时禁止在林草区吸烟、野炊、烧烤、生火取暖和举办篝火活动,禁止未经批准进行爆破、狩猎、烧火驱兽等涉火行为。这些规定既针对常见的用火行为,也覆盖了容易被忽视的细节问题。 防控体系建设是禁火令的重要内容。成县将全面开展敲门行动,面对面向群众发放防火安全知识宣传资料,签订《森林草原防火承诺书》,推动群防群治。各防灭火责任单位将在林草区防灭火关键路段、进山路口设卡布点,增设临时检查站,对进入林草区的车辆和个人进行严密排查登记,严防带火进山入林。这多项措施形成了宣传教育、源头管控、现场检查的立体防控网络。 责任落实是禁火令的关键保障。林地、草地的经营管护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其经营范围内切实负起防灭火责任,加大火灾防控力度,及时排查消除火灾隐患,并负责组织火灾扑救。各乡镇要建立健全防灭火责任体系,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特别是在清明节及春耕生产重点时期要对林草火险区域严防死守。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和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做好应急扑救准备,一旦发生火灾,及时组织开展扑救工作。 执法保障确保禁令有效执行。禁令明确,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和林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甘肃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属公职人员的,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纪责任。这一系列措施形成了有力的法律威慑。
森林防火重在落实。只有将文明祭祀、规范农事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才能有效守护生态安全,保障生产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