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听个八卦,有学生抱怨,学校简直把毕业证当成了要挟学生去富士康工厂上班的工具。有些学校把社会实习直接规定为必修课,说你不去这个电子厂上夜班就不给你发毕业证。听起来真的挺离谱的,不过这个情况确实让很多大学生们发愁,因为学校里名单上的厂子大多是富士康。学校给的理由倒也没什么新意,他们说这样做是为了让学生接触实际工作,也是自愿的。不想去可以申请自主实习,这种说法真的让人哭笑不得。学校这样操作,是不是把学生当“便宜劳动力”了?广东新法擎律师事务所的李跃律师就说了,学校如果把实习内容写进教学大纲里,而且是作为必修学分来要求的话,那通常来说就是合法的。但是校方还是得确保这些工厂的安全性和设备符合标准,给学生提供足够的保障。学生也不傻,他们也有自己的办法来保护自己。李跃律师提醒大家和校方签合同的时候要明确几点:每天工作时间不能超过8小时、没有加班、工资不能低于试用期的80%,还有出事了谁负责赔偿等条款都得写清楚。 要说到法律层面上的问题了,《教育法》明确规定了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都要给学校提供帮助和便利。只要这些单位是合法的、岗位安全、报酬达标,那把实习计入学分就没有问题。不过《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也有规定啊!里面把实习分成了两类:一种是跟岗实习,就是在老师傅眼皮底下打杂;还有一种是顶岗实习,能独立上岗干活。如果学生考核不合格了直接影响毕业呢!文件里面还列了一大串不能让学生做的事情:高空作业、井下工作、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等都不行。工资待遇方面也有明确要求: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的80%。 很多人觉得去富士康工作可能拿到1900元工资呢?其实这真的不多了!很多大学生觉得无奈啊! 现在的问题是实习本该是从课堂到职场的过渡阶段吧?可是现在变成了“不给毕业证就先打工”的硬性规定。当大家都把1900元夜班费当成了唯一选择的时候教育公平早就失衡了。 再来说说这个KPI的事情吧!学生怎么能用青春来给别人买单呢?这个KPI到底是谁定的啊? 总之吧,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维护自己的权益啊!如果发现有强制劳动或者克扣报酬之类的情况一定要举报啊!举报渠道比想象中要畅通得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