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近日对广东深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汕投控”)开出罚单,认定其在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田旱线旱塘村路段实施的科教大道建设工程中存在擅自占用、挖掘村道的违法行为。
该工程由深汕特别合作区建筑工务署委托深汕投控代建,施工方为便于村民通行临时改道,但未依法取得审批许可。
调查显示,2025年10月25日起,施工方占用田旱线长约300米、宽3米的区域,总面积达900平方米。
执法人员现场勘验时,施工单位人员确认了违法事实。
证人证言及企业受托人陈述进一步证实,该行为属未批先建。
依据《广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涉事企业因违法程度严重被处以罚款。
分析认为,此次事件暴露出三方面问题:一是企业合规意识薄弱,在重点工程中忽视法定程序;二是监管链条存在疏漏,未能提前发现并制止违规行为;三是基层交通执法效能有待提升,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深汕投控作为合作区首家国企,总资产超200亿元,本应成为守法表率,此次处罚对其社会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业内专家指出,随着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提速,类似未批先建、违规占道问题频发。
究其原因,既有工期压力下的侥幸心理,也有审批流程繁琐导致的“边干边批”现象。
建议优化审批机制,推行“承诺制”等便企措施,同时强化执法联动,利用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实现全流程监管。
展望未来,深汕合作区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将持续增长。
此次事件为区域开发主体敲响警钟:必须平衡效率与合规,在保障民生的同时严守法律红线。
交通运输部门表示,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核查在建项目手续完备性。
这起行政处罚案件虽然罚款金额相对较小,但其深层意义在于强调了法律底线的不可逾越性。
国有企业因其特殊的市场地位和社会责任,更应当成为依法行使权利、规范开展业务的标杆。
通过这次处罚,深汕投控集团公司有机会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升全员的合规意识,这对其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这也启示所有参与城市建设的企业和机构,只有在尊重法律、规范操作的基础上,才能实现真正可持续的发展,才能获得社会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