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洗钱团伙做“搬运工”,每拿一张卡都能赚500块,结果害得自己身陷囹圄。就在这个超市里头,王某挨个把刚领回来的15万元购物卡密码区都给刮开了,用那台专门的手机拍了照,然后就通过加密软件发给上家去了。上家就靠着这个来验证消费,让钱转出去洗白,王某就在中间趁机赚点差价。现在闵行区检察院已经把他给告了,罪名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这些购物卡啊,就是上游诈骗分子洗白赃款的关键东西。 为了换个身份,他一共干了9回这事儿,地点是在2025年。王某本来是个无业游民,被李某(另一个案子处理)的那句“包赚不赔”的话给忽悠瘸了。李某嘴里说的“好路子”,说白了就是利用购物卡来给骗子洗钱。听了李某的安排,王某先是把身份证照片给了他。没几天,他就收到了一张印着自己头像的假身份证,上面改名叫“周某军”,还有一套伪造材料的操作流程。 时间来到2025年6月,王某和李某一块儿去了西安开始办第一单“业务”。他先是在街边的刻章店里把那个涉案公司的印章给刻好了。接着就把假身份证、营业执照、转账凭证还有自己做的委托书凑成了一摞“四件套”。这么一来二去的,他顺利从那个超市领走了5万块钱的购物卡。把密码刮开一拍照发给李某后,这单洗钱就算干完了。 干完一单能拿500块钱,加上吃的住的路费全包了。这点甜头让他越陷越深。之后他又从西安辗转去了南京和深圳。有时候自己一个人干,有时候跟李某安排的杨某恒(也是另案处理)一块儿动手。一共干了9次这种事,涉及的购物卡总价值有90多万块钱呢。为了躲警察的追查,他总是换假身份。 有一回他甚至把杨某恒的照片P到了那个化名“李某华”的假身份证上。杨某恒去签字领卡的时候就拿这张照的。他自己呢?继续在后面主导材料怎么伪造、怎么跟上家打交道这些核心环节。每领回一批购物卡,他都第一时间刮开码传上去让上家看消费情况,帮着涉诈资金赶紧“洗白”。 案子涉及到好几个地方的作案人很多资金乱得很。检察官看了全案的证据链条才发现王某是个主谋。他是故意的:供述和别人的话一对比就知道了。他当时说:“李某说钱是境外来的,我就知道那是诈骗来的脏钱。”但当时被钱给冲昏了头就没多想了。 中间警察把超市经理找去问话的时候他也躲了几天可没用。因为李某催得紧他就继续去了。检察官最后认定他是知道那是赃款还帮着弄的:他换身份用加密软件知道钱是境外来的这些情况合起来看就是故意的。 最后检察官认为他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而且是一伙的事儿。因为他是个帮手认罪态度好认罚所以检察院建议判有期徒刑十个月还罚点钱法院最后也都认了这个判决意见。 在法庭上王某终于意识到错了后悔当初不该为了点小钱把自己给毁了:“我明知道钱不干净还做害了人家也毁了我自己的家庭我愿意接受处罚以后再也不干这种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