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某某把巫某甲、巫某乙偷来的东西给买下来,最后给判刑了。最近宁化法院判了个案例,说夏某某这个人知道东西是偷来的,还买下来倒卖,最后被罚了。 事情是2022年9月开始的。巫某甲、巫某乙把叶某放在宁化县一个小区地下室的115米全新电缆线给偷走了。第二天他们就把这电缆线卖给夏某某开的废品收购店。夏某某知道这电缆线是偷来的,还是花了49710元买下来了。 后来夏某某又以每斤21元的价格把这些电缆线卖掉了,赚了1.2万多元。警察查了下发现被盗的电缆线总共值8855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夏某某明知是偷来的东西还收购,这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他主动投案交代了事实,还认罪认罚退赃交罚金,就给他从轻处理了。最后判他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两年,罚款六千元。他退的违法所得12427.8元退给叶某,侦查阶段退的12390元由公安机关处理。 法官说销赃行为是那些偷东西的人非常重要的一环。如果严打这种行为,就能从源头上遏制住偷窃和破坏公共设施的案子。好多小偷之所以敢作案就是因为有人像夏某某这样贪小便宜。 法官提醒做废旧物资回收的人一定要有法律意识,不能碰来历不明的东西。千万别为了一点小利就触犯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赃物而帮忙藏起来或卖掉的人要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