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四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拟命名名单公示 福建3所入围1所列为备选

近日,公安部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对全国第四批拟命名"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和备选派出所名单进行公示。

本次公示期限为2025年12月24日至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反映。

福建省此次入选单位代表了基层公安派出所在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秩序方面的先进典型。

其中,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夏茂派出所、宁德市公安局东侨分局五里亭派出所、顺昌县公安局洋口派出所三所派出所拟获全国第四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命名,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开元派出所列为备选派出所。

"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是公安机关深入贯彻新时代公安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

该活动以浙江诸暨枫桥镇"枫桥经验"为典范,旨在推动基层派出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通过全面创建、逐级推荐、审查评议和内部审核等程序,最终确定拟命名单位。

福建入选派出所的获得,反映了这些基层公安单位在维护辖区社会秩序、服务人民群众、创新警务工作方面的突出成绩。

这些派出所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警务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

它们积极探索"警民共建、互助共享"的基层治理模式,充分发挥派出所作为基层公安工作"前哨"和"窗口"的作用。

从全国范围看,此次入选的派出所遍布全国各地,涵盖城市、县城、乡镇等不同区域,体现了"枫桥式派出所"创建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这些派出所通过建立群防群治机制、完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创新警务服务方式,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基层派出所是公安机关最贴近人民群众的执法单位。

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对于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树立先进典型,可以激励全国公安派出所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服务意识,推动形成"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基层治理新局面。

从浙东小镇发源的"枫桥经验",历经六十载淬炼正焕发新的生命力。

这份公示名单不仅是对先进单位的褒奖,更是中国基层治理现代化的生动注脚。

当越来越多的派出所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平安中国"的基石必将更加稳固。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征程中,这些"枫桥样板"所承载的,正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最朴实的实践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