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有个专业法官会议,在2021年开了第20次会,专门把“借用资质”和“多层转包”的实际施工人排除在外了。照2020年那个司法解释的第四十三条来说,本来想给实际施工人一条路,让他们能绕过合同直接去找发包人要钱,但现在有个前提,这口子开得太窄了。 最高法民一庭的人解释说,这招也就是为了帮农民工讨薪才破例的,不然谁也不能随便违背合同的规矩。所以呢,大家千万别把这当挡箭牌随便乱用。哪怕是承包了工程的,要是你的钱还没要回来,也别指望发包人能直接给你垫上。 为啥这么说?因为这个条款就只针对转包和违法分包的情况,压根没提借用资质的情况。借资质干活的那叫挂靠,不在这个保护伞底下;还有那些被层层转包搞到最下游的人——次承包人或者更下面的施工方——也被给划在了外面。 说白了,就那几个人能享受这个待遇:你要是碰到了真正的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事儿,且你还是干活的那一方,那你就有权直接去找发包人的债主要钱。不过要是你是借别人的名义去干活(挂靠),或者你是被转包了好几道手才到你手里(多层转包),那就没门儿了。 所以这个解释主要是想把农民工的利益摆在前头,不是谁都能随便突破合同的相对性去要钱。要是搞错了主体或者适用的情况,那就是乱套了。具体问题还得具体分析,最好多问问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