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技术真正服务于法治进步吧!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分别给北京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提了醒。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在处理一件股权代持纠纷的时候,原告代理律师把虚假的参考案例加到补充意见里了。这些案例看起来挺像回事,跟案情也挺搭,法官一核实才发现不对劲儿。那些案例的格式不对,关键内容说得模棱两可。司法数据库里查了半天,压根就没这回事。这是律师拿技术工具随便造出来的,也没去核实就直接交上去了。这说明他工作上太马虎了。最近有些律师太依赖技术生成的东西,忘了做人做事得讲诚信。 这事儿不光让法院的审判难办了,还得花时间去查材料真假。要是没及时发现这些假东西,法官可能会被误导,裁判就不准了。从长远看,个别律师的坏榜样会让整个行业名声扫地,大家对法律也没信心了。真相和证据才是法律的根本,要是混进了假材料,法治的基础就被破坏了。 为了防这种事再发生,法院会把对材料的审查弄得更严。还得借助裁判文书数据库和跨地区的协作网络来快速核实参考资料。司法行政部门还有律师协会也会加强纪律教育,逼着律师对自己交上去的东西负责。《民事诉讼法》里说了,伪造证据妨碍诉讼的要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还要坐牢。 法律行业现在正搞数字化呢。技术能帮我们查案子查得更快,但绝对不能代替人的判断和诚信。以后得定好规矩,让技术帮一把人去查。 司法机关、协会还有学校得一起搞职业伦理培训。只有保住真实性这条底线,技术才能帮着司法公正发展下去。 司法是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它的权威就建立在每一份真材料和每一次诚信诉讼上面。这次虽然是个别情况,但给大家都敲了个警钟:在科技的大潮里,只有守着职业操守和法律底线才能走得稳当。 司法机关和社会各界得一块儿把制度篱笆筑得高一点。让技术真正服务于法治进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