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许可制度 五大类食品纳入规范管理

问题—— 近期媒体曝光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环节存在不规范现象,引发公众对液态食品运输“能运什么”“用什么运”的集中讨论。

液态食品多以散装形态在产业链中流转,一旦运输介质、清洗消毒、装卸管理等环节失守,污染风险可能从物流端传导至加工端、零售端,进而影响消费信心与行业秩序。

如何以制度手段明确运输边界、压实主体责任,成为监管治理的关键切口。

原因—— 从行业现实看,液态食品散装运输需求持续增长。

一方面,罐式车辆具有容积大、效率高、可降低运输次数与成本等优势,契合食品企业规模化生产、跨区域流通的需要;另一方面,液态食品品类多、理化特性差异大,对罐体材质、密闭性、温控、清洗标准与记录留存等要求不一。

若运输环节缺少统一的准入门槛与可追溯管理,容易出现车辆用途混用、清洗不到位、信息记录缺失等问题,造成安全风险积累。

抽样调查显示,除已实行专车专运的生鲜乳外,国内罐车运输的液态食品主要集中在植物油、调味品、酒类、食糖及淀粉糖等类别,覆盖面广、消费量大,也更需要制度化规范。

影响—— 此次目录和许可制度的推出,释放出“以清晰规则回应社会关切、以准入管理提升全链条水平”的信号。

对企业而言,许可将倒逼道路运输经营者加强车辆配置、清洗消毒流程、人员培训和台账管理,减少因管理粗放带来的合规风险;对行业而言,有助于形成更透明的物流标准,推动散装运输向专业化、规范化升级;对消费者而言,运输环节风险得到制度约束,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与消费信心。

与此同时,许可制度作为新增行政许可事项,落地初期也可能面临企业准备不足、地方执法尺度不一、培训宣贯需要时间等挑战,需在执行中把握好监管力度与行业承受能力的平衡。

对策——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在发布会上介绍,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多部门制定形成《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已获国务院批准并以联合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

目录聚焦国计民生、消费量大、安全风险相对较高的重点液态食品,纳入许可管理的范围为5大类14小类,基本覆盖目前使用罐车运输的散装液态食品品种:植物油类包括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调和油、作为食用植物油原料的植物原油;调味品类包括食醋、调味料酒;酒类包括白酒及其原酒、葡萄酒及其原酒、发酵型果酒及其原酒、食用酒精;食糖类包括全蔗糖糖浆、蔗糖转化糖浆;淀粉糖类包括果葡糖浆、葡萄糖浆、麦芽糖浆。

联合公告明确,自2026年7月1日起,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取得许可的,不得从事目录范围内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

也就是说,相关道路运输经营者需在2026年7月1日前完成许可取得与能力建设。

从治理逻辑看,目录化管理将“对象”先划清,许可制度把“门槛”立起来,后续还需要在“过程”与“责任”上形成闭环:一是推动运输装备与操作规范衔接,围绕罐体材质、专用标识、清洗消毒、装卸管控、留样与记录等形成可核查标准;二是强化跨部门协同监管,打通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环节的信息链条,提升执法一致性与追溯效率;三是鼓励行业建立第三方清洗与检验服务体系,以专业化服务降低中小运输经营者合规成本;四是对高风险品类、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实施更精准的抽查与风险监测,形成“许可准入+日常监管+信用约束”的组合拳。

前景—— 随着目录落地与许可制度实施,液态食品散装运输有望从“经验管理”转向“制度管理”,从“个案整治”转向“常态治理”。

可以预期,相关标准体系将进一步细化,信息化追溯与电子台账应用将加速推广,企业对专车专运、专罐专用的投入将增加,行业集中度和专业化程度有望提升。

与此同时,制度执行效果最终取决于地方组织实施能力、企业自律水平和公众监督合力。

通过更透明的规则、更可验证的流程和更严格的责任约束,液态食品运输安全的底线将得到更有力守护。

此次液态食品运输新规的出台,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治理向供应链纵深迈进。

在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与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平衡中,政策既展现了监管刚性,又体现了服务温度。

未来如何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协同治理体系,仍需在实践中持续探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