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呼吁完善生育保障体系 建议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覆盖范围

问题——低生育率与少子化趋势持续,稳定出生人口面临挑战。 大会发言中——贺丹表示——我国低生育率和少子化呈现长期化、普遍化特征,“少生优育”逐渐成为青年群体的主流观念。同时,婚育延迟、结婚人数下降、育龄妇女规模缩减等趋势叠加,深入加大了稳定新出生人口规模的难度。她认为,应更从容、更积极地认识这些规律性变化,关键在于加快建立与人口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原因——结构性压力加大,制度供给与群众预期仍存在落差。 贺丹分析,城镇化快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扩面提质以及高等教育普及,在提升人口素质与发展能力的同时,也对生育水平形成结构性影响:教育周期拉长、就业竞争加剧、居住与育儿成本上升,使一些家庭在“要不要生、能不能生、怎么养”上更加谨慎。 她同时指出,2021年以来,各地围绕生育支持开展探索,初步形成政策框架,育儿补贴、普惠托育等举措获得积极反响,但在落地和可持续上仍有不足:一些指导性政策未能转化为可操作、可持续的地方制度安排;部分地方缺乏稳定的长效机制,群众难以形成清晰、稳定的家庭发展预期。 值得关注的是,一些地区政策实施中出现偏差:其一,过度依赖现金补贴的短期刺激,托育、医疗、教育等长期服务供给相对不足;其二,儿童早期发展支持在城乡、区域间不均衡,农村及资源相对薄弱地区保障偏弱;其三,婚恋、生育、儿童照料等对应的服务行业发展不足,配套制度仍在起步阶段。 影响——从家庭决策到人力资源基础,生育问题牵动长远发展。 与会建议认为,生育意愿与生育条件的变化不仅影响家庭结构与代际支持,也关系到劳动年龄人口变化、公共服务供需结构调整以及人力资本积累。若生育支持政策供给不足、公共服务不均衡持续,家庭对生育与养育成本的担忧将加重,影响生育信心,也不利于儿童早期发展和人口素质提升。贺丹提出,应把生育支持视作面向未来的人力资本投资,从政策理念到制度安排进行系统性优化。 对策——坚持系统推进,向“可负担、可获得、可持续”发力。 围绕如何破解“生不出、养不起、没人带”,贺丹从多个维度提出建议。 一是把“投资于生命起点”作为基础工程,夯实现代化人力资源底座。她建议转变观念,避免将家庭普惠福利简单视为负担;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进学制改革,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的育人体系,降低家庭教育焦虑,从源头缓解“不敢生”的现实顾虑。 二是健全生殖健康与生育保障制度,强化对生育全过程的制度支撑。她提出加大生育力保护力度,建议将不孕不育检查及辅助生殖技术费用纳入医保统筹范围,以减轻相关家庭医疗负担、提高服务可及性。同时,持续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探索将城乡居民纳入保障,提升制度公平性与托底能力。 三是完善综合性经济与服务支持,形成政策合力。她建议在完善育儿补贴政策基础上,探索孕产补贴、入托补贴等安排,形成更连续、更可预期的家庭育儿支持。托育服务上,建议建立普惠托育运营补贴制度,并在农村地区推进儿童早期发展支持项目,缩小区域差距。 四是缓解职育平衡压力,营造家庭友好型社会环境。她提出提升基本生育服务质量,改善儿科、产科诊疗环境与亲情陪护条件,推广分娩镇痛、导乐分娩等服务;同时强化社保、就业等政策协同,形成支持育儿政策组合。她还建议以更贴近生活的方式倡导积极婚育观,推动新型婚育文化走进家庭与社区,营造尊重生育、支持家庭的社会氛围。 前景——从“短期刺激”转向“长期建设”,以制度确定性稳定家庭预期。 与会建议强调,生育问题牵涉面广、影响周期长,政策设计应更注重系统性、均衡性与可持续性。下一步,应在完善顶层设计的同时,提高地方政策落地能力与服务供给水平,推动医疗保障、生育保险、托育服务、教育支持等形成闭环,逐步把政策红利转化为群众可感可及的制度安排。通过提升公共服务均衡度、增强家庭发展预期,有望为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与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更坚实支撑。

人口问题并非单一政策可以解决;从医保统筹到托育补贴,从教育减负到文化引导,贺丹委员的系列建议指向一个共同的出发点——让生育成为一项更有保障、更可选择的生活决定。政策的效果,最终要落到每个家庭的真实处境中。能否把制度善意转化为可感知的生活改善,将成为检验生育支持政策成效的重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