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超额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 修复面积达335万亩

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是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的重要抓手。

矿山开采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的同时,也在部分地区留下了边坡失稳、采坑积水、土地破碎化、植被退化等问题,影响流域生态安全、区域景观格局和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自然资源部15日发布的最新进展显示,“十四五”期间全国累计完成修复治理历史遗留矿山面积335万亩,超过既定目标任务19.6%,并取得较为显著的生态、经济与社会综合效益。

从“问题”看,历史遗留矿山往往分布广、点位散、类型多,既有露天采坑、废石堆场,也有尾矿库周边受损区域,治理难度与成本普遍较高。

一些矿区位于长江、黄河等重要流域和生态敏感区,若修复不到位,可能加剧水土流失、面源污染风险,甚至诱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隐患,对居民安全和基础设施形成威胁。

与此同时,矿区土地碎片化、功能退化,也制约了城乡建设、农业生产和生态空间优化。

从“原因”看,历史遗留矿山问题形成具有长期性与累积性。

一方面,部分矿山开发历史较长,早期生态保护要求和技术标准相对不足,退出后缺乏系统治理;另一方面,矿区产权关系复杂、责任主体缺失,导致“谁来修、怎么修、资金从哪来”等问题长期存在。

此外,我国地形地貌复杂,尤其在高寒高海拔地区、干旱半干旱地区及流域上游,生态系统脆弱、自然恢复周期长,客观上增加了修复的技术难度和后期管护要求。

治理从“工程修复”走向“系统修复”,需要更强的组织动员和机制创新。

从“影响”看,本轮修复的规模和质量提升,带来多方面积极变化。

自然资源部披露,通过在重点区域部署实施68个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示范带动效应明显,推动各地逐步构建起“中央引导、地方落实、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统计显示,全国已修复废弃矿山超过1.8万个,消除地质安全隐患点近7000处,治理边坡与采坑面积超过25万亩,新增耕地、园地面积约2.6万亩,新增林草湿地面积超过15万亩。

这些成果既提升了区域生态承载力,也改善了矿区人居环境,推动受损土地再利用、再增值,为乡村振兴、国土空间优化以及地方产业转型拓展了空间。

同时,地质灾害风险下降和生态服务功能增强,也为流域高质量发展夯实了安全底座。

从“对策”看,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将更加突出“遏制增量”和“治理存量”两手并重。

自然资源部提出,将持续强化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在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要求的基础上,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避免新的历史欠账。

同时,在存量治理方面,将指导各地坚持因地制宜、以用定治,结合资源禀赋、生态敏感程度和后续利用方向,科学选择治理路径:对地质隐患突出的区域优先消险治坡;对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强化植被恢复与坡面稳定;对具备条件的地块探索复垦复绿、园地整理、湿地重建等综合措施,并完善后期管护和监测评估机制,确保修复成果经得起时间检验。

资金保障与社会参与也将继续作为关键支撑,通过示范工程、政策引导和市场化机制,吸引多元主体参与,提高治理效率与可持续性。

从“前景”看,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将从“补短板”逐步走向“提品质”。

在“双碳”目标、流域综合治理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政策协同下,矿区修复有望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绿色产业导入、自然教育与生态旅游等路径形成联动,推动“修复—利用—管护”闭环运行。

对于有条件地区推进历史遗留矿山“清零”,不仅意味着存量风险进一步压降,也有助于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标准和机制经验,为更大范围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提供示范。

矿山生态修复的阶段性成果,印证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

在生态文明建设进入关键期的当下,这项工程不仅关乎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更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支撑。

未来需持续完善生态补偿机制,让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其中,共同绘制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新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