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常青路加油站被罚7000元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查到济宁华鑫经贸有限公司常青路加油站,说他们犯了事儿。之前就有规定,没把隐患消除干净的单位,要给个5万块钱以下的罚款,现在他们就被罚了7000元。这次罚款是给济宁市任城区应急管理局来定的。这个处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还有《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第114号A档。就是因为这个加油站没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给消除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