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然地以为被罚过一次,只要换个店名、换个平台接着卖仿货就没事了?可千万别存这种侥幸心理!上海法院新近公布的一个案例给黄某敲了警钟。黄某之前就因在某电商平台卖印着“立白”标识的假洗衣粉,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了侵权。谁能想到他居然没有收敛,反而把店名换掉、把平台也换了个新的,接着又在另一个电商平台开设新店,继续销售标着“好爸爸”字样的假洗衣粉。虽然“换马甲”的把戏让黄某暂时逃脱了监管,但在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的眼里,这是个明显的重复侵权行为。法院指出,黄某既然是日化产品经营者,就对“好爸爸”这个知名商标负有高度的注意义务。但他既拿不出商标授权书,也没有提供商品的合法来源证据,还在明知故犯的情况下实施了同类侵权行为,主观恶意特别明显、情节严重。因此,法院判决黄某不仅要承担侵权责任,还要支付惩罚性赔偿。最终他赔偿了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4万元。这个案例告诉大家,“重复侵权”其实就是“明知故犯,屡教不改”。法律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试图通过变换经营主体或平台来逃避责任的人。无论是“好爸爸”洗衣粉还是其他品牌商品,只要存在侵权行为且情节严重,“惩罚性赔偿”就会随之而来。漳平市某百货店的这次遭遇也给广大经营者提了个醒:诚信经营、尊重知识产权才是长远发展的根基。任何妄图用更换形式逃避责任的行为都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