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执行工作既有法律的刚性又有人文关怀

长春经开区法院把“善意文明执行”这一理念当成化解纠纷的重要法宝。最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了一起很普通的执行案子,因为这个案子里包含的司法想法和实际做法挺有道理,让人不禁思考起现在的人民法院要怎么更好地做到“案子了结,事情解决,大家和谐”。这个案子不仅仅是解决了债权债务问题,还是一个能看到现在司法执行工作怎么做才能既强硬又有人情味的好例子。事情起因于一场租赁合同纠纷。某建筑公司申请执行人跟被执行人张某因为租费有分歧,法院判决解除合同,还让张某付钱和违约金。不过判决下来后,张某没自己去交钱,案子就被转到执行阶段。刚开始执行的时候挺难办的:文书送达了,人却找不到;查系统发现他名下的钱不够还。按照老规矩,法院可以直接强制处理这些财产。但执行法官仔细查的时候发现一条重要线索:张某名下有一份给孩子买的保单,上面有现金价值。 这份保单出现后,法官们陷入了两难境地。要是直接强制处理保单是可以的,但毕竟是孩子的保障啊。法官想如果就这样划走这笔钱,虽然能帮建筑公司拿到钱,但可能会让张某家失去风险保护,甚至会激化矛盾。基于这种想法,法院没急着变现这笔钱。他们一边依法冻结了这笔保单权益防止转移;一边想尽办法去找人联系。 法官们把心思都放在找人和沟通上了。经过努力终于联系上了张某。张某说他是跑长途运输的错过了电话,也愿意还钱但确实有困难。知道这个情况后法院没逼着他还单方面还钱的策略而是组织双方坐到一起谈和解。 过程中法官像个中间人一样帮忙协调对张某他要讲清楚不还钱的后果和对信用的影响;对建筑公司法官把实情都告诉他们商量能不能让步达成协议。 最后张某主动提出来用车来顶账大部分债务建筑公司看情况也同意接受还同意少要一些钱最后双方签了协议。 办完手续后法院又去把张某剩下的钱扣了补上剩下的债务还督促过户了。 这个案例是长春经开区法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一次实践表明司法工作不光要有力度还要有温度在保护胜诉人的利益的同时也要考虑对别人生活的影响用沟通协调来寻找最好的办法。 让执行工作既有法律的刚性又有人文关怀正是司法为民宗旨在“最后一公里”的体现这个基层司法案例也给我们处理复杂问题时提供了很好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