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石化学因财务造假被监管部门重罚,成为近期资本市场执法的典型案例;根据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聚石化学及其四名时任核心管理人员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合计罚款670万元,其中公司罚款240万元,董事长陈钢、副总经理刘鹏辉、财务负责人伍洋和徐建军分别被罚100万元、100万元、120万元和110万元。 经监管查明,聚石化学2023年半年度报告期内通过三类无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系统性操纵财务数据。第一类为虚假循环贸易,公司原子公司广东冠臻科技实际控制的佛山市亨诺德、富倍奇、汉科达、君利道等四家企业与其进行无货物流转的虚假购销,虚增收入8655万元。第二类为链条嵌套造假,公司介入第三方已开展的聚丙烯等贸易链条,仅做账面划转,无真实货权与资金闭环,虚增营收5223万元。第三类为空转出库造假,子公司安徽聚润贸易销售异辛烷但货物未实际出库,仅通过单据流转虚增收入约1802万元。 这些造假行为直接导致聚石化学2023年半年报严重失真:虚增营业收入1.57亿元,占当期营收的8.32%;虚增营业成本1.58亿元,占当期成本的8.51%;虚减利润166.29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6.81%。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的基本要求,损害了投资者知情权与决策权。 聚石化学的财务造假并非孤立事件,背后折射出公司经营困境。公司于2021年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后业绩明显下滑,2021年至2023年净利润分别同比下降47.67%、46.29%和35.95%。2024年营收同比增长10.72%至40.80亿元,但归母净利润亏损2.36亿元。2025年预计归母净利润亏损9000万元至1.2亿元,扣非净利润预计为负1.55亿元至负1.25亿元。 更值得关注的是,公司已连续三年扣非净利润为负,2023年至2025年三季度累计亏损2.55亿元。毛利率也持续下滑,从2020年的24.54%降至2024年的10.44%,盈利能力更走弱。 从财务结构看,聚石化学的偿债压力较大。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2.10%,货币资金仅1.80亿元,而有息负债超过22亿元,流动比率为0.94,低于1的警戒线,短期偿债能力承压。 除监管处罚外,上交所也对聚石化学采取监管措施,要求公司在一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涉及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诸上。这对公司后续经营提出更高要求。 聚石化学财务造假事件显示其内控机制存在重大缺陷。从虚假贸易的设计、执行到财务操纵,涉及多个部门和管理人员,说明风险防控体系失效。这也提示监管部门需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息披露核查机制,提高违法违规识别能力。
资本市场的信任建立在真实、透明、可验证的数据之上。此次事件提醒上市公司必须守住合规底线,把内控和治理作为长期竞争力。只有以规范经营和稳健业绩回应市场,才能重塑信誉,赢得长期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