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取暖设备质量安全问题再次引发关注。
南宁市消费者协会日前发布室内加热器商品比较试验结果,在检测的8款产品中,有2款样品因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而存在安全隐患。
此次比较试验由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指导,南宁市消费者协会委托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实施。
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从南宁市各大商场、超市及主要电商平台采购了8款室内加热器样品,价格区间为28元至128元,涵盖骆驼、爱美高、荣事达、长虹等多个品牌。
检测严格按照国家标准GB 4706.1-2005和GB 4706.23-2007执行,涉及标志和说明、防护性能、输入功率、泄漏电流、稳定性、结构安全、内部布线、电源连接、接地措施、电气间隙等10项关键指标。
结果显示,6款产品表现优秀获得五星评价,但骆驼和夏新两个品牌的样品因不达标而未获评星。
具体而言,骆驼牌和夏新牌取暖器在"标志和说明"项目中均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
专业人士指出,产品标志和使用说明是消费者安全使用的重要依据,标识不当或缺失容易导致误用误修,进而引发划伤、烫伤、触电等意外伤害。
更为严重的是,夏新牌取暖器在"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测试中同样不达标。
检测机构表示,该项目不合格意味着电源线导线过细,设备运行时可能出现过载、超温和导线加速老化现象,存在触电和火灾风险。
面对检测结果,南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已向相关企业发函,要求其开展自检自查并实施相应改进措施。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涉事企业对此反应不一。
江苏骆驼电气公司相关人员回应称,问题产品并非公司直接生产,而是通过品牌授权方式委托其他企业制造。
该公司表示尚未收到正式告知函,一旦确认具体生产企业,将要求其整改并考虑收回生产许可授权。
这一回应暴露出品牌授权模式下质量监管的薄弱环节。
业内专家分析认为,室内加热器作为冬季高频使用的电器产品,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
近年来因劣质取暖设备引发的烫伤、触电、火灾事故屡见不鲜,凸显了加强产品质量监管的紧迫性。
从市场监管角度看,品牌方通过授权生产模式扩大市场覆盖面的同时,也应承担相应的质量监督责任。
简单的"甩锅"行为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也会影响品牌声誉和市场秩序。
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建议,相关部门应建立更加严格的产品质量追溯机制,明确品牌方、生产方、销售方的责任边界,形成全链条监管体系。
同时,加大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对于消费者而言,选购室内加热器时应重点关注产品标识是否完整清晰、是否具备相关认证标志、电源线是否符合规格要求等关键要素,避免购买价格异常低廉的产品。
取暖设备带来温暖,也考验安全底线。
对消费者而言,安全不是“可选项”,而应贯穿购买、使用与维护全过程;对企业而言,合规不是“门槛”,更是信誉与责任;对监管与社会组织而言,及时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形成可追溯的闭环治理,才能让冬日里的每一份温度更安心、更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