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检察开展校园普法专项行动 筑牢未成年人法治保护屏障

问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相对薄弱,与校园安全风险叠加,亟需把教育关口前移;近年来,校园欺凌、网络不当行为、意外伤害等部分地区仍有发生,隐蔽性强、来得突然,而小学生辨别是非、处理冲突和自我保护能力有限。处置不及时或方式不当,容易造成身心伤害,甚至带来长期心理影响和学习生活困扰。把法治教育做在前、把风险防范融入日常,已成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关键。 原因:一上,学生正处价值观和行为习惯形成阶段,容易受同伴影响,对“玩笑与欺负”“冲突与伤害”的界限把握不准;另一上,校园场景多样,矛盾常从言语起哄、排挤孤立等隐性行为开始,若缺少及时识别和规范引导,可能升级为更严重的侵害。此外,一些孩子遭遇不当对待时存在“不敢说、不会说”的顾虑,家庭、学校与社会的协同守护仍需深入加强。 影响:持续、有效的法治教育,既能保护个体,也能提升校园治理水平。通过系统化普法,学生能够更清楚地了解校园欺凌的常见表现及其后果,知道哪些行为触碰底线、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也能掌握基本应对方法,了解求助渠道,增强取证与自我保护意识,减少“默默承受”。面向全体学生的课堂宣讲还能形成群体提醒,促使旁观者从沉默转向劝阻与报告,让守法与友善成为可遵循的班级规则,增强校园安全管理效能。 对策:3月18日上午,延津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干警分别走进延津县文化路小学和文化路教育集团利民路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为师生送上“开学法治第一课”。在文化路小学,检察官郑洁以“少年的你,请向校园暴力说不”为主题,从学生熟悉的校园场景切入,结合案例讲解校园欺凌的常见情形、危害及法律后果,并引导学生遇到欺凌时如何应对、如何及时求助,强调同学相处应友善,不欺负弱小,也不做冷漠旁观者。在利民路小学,课程结合小学生年龄特点,重点围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日常安全自护,通过身边小案例讲清基本法律常识,并以互动问答提升参与度和理解度,课堂氛围积极。 从治理角度看,检察机关进校园普法说明了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前置介入。检察机关兼具法律监督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职能,在面向低龄学生开展普法时,注重用通俗语言解释法律规则,以情景化、案例化方式帮助学生建立边界意识;同时也有助于推动学校完善预防与处置机制,促进家校社联动,把风险隐患化解在早、化解在小。 前景: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长期工作,普法教育要常态推进、注重实效。延津县人民检察院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创新普法形式,让法治教育更贴近学生认知、更自然融入校园生活。业内人士认为,随着法治副校长制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和家庭教育指导等机制健全,普法从“阶段性进校园”走向“嵌入式陪伴”,更有利于形成预防在先、干预及时、救助到位的保护体系,为孩子们营造更安全、友善、可预期的成长环境。

法治教育从小抓起,是夯实依法治国基础的重要一环。延津县人民检察院将普法带进校园,把法律规则讲清楚、把安全边界讲明白,有助于未成年人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约束行为。当更多学生在校园里形成法治意识,懂得拒绝欺凌、及时求助,校园安全将更有保障。此类实践值得持续推进并不断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