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晨开车为躲狗撞了车,车里的徐某青受了点伤

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的周兆成律师跟大家聊了聊这事。他说,交通事故是不是构成“逃逸”,主要看当事人是不是故意要跑掉躲开警察。金晨当时脸受伤了,自己跑医院去了,这个行为挺合理。不过,他和同行的人有没有及时跟警察把事情说清楚,这才是关键。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的刘凯也说了,要是事后发现行政记录上有大错不及时改,这就可能违法了。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的付建还提醒,要是有人指使作假证,指使人也得担责任。 湖南纲维律师事务所的贺律川分析得更细。他觉得,“逃逸”得是为了躲着不去承担责任才跑的。金晨伤得重去看病,是没办法的事。 浙江绍兴市柯桥区警方已经把情况通报了出来。说金晨开车为了躲狗撞了车,车里的徐某青受了点伤。金晨因为脸受伤先走了去医院看病,徐某青留在现场报警。最开始警察调查的时候,徐某青还说是他开的车呢。 后来警察查清楚了,徐某青并没有真的去申请保险赔偿,所以也不存在骗保这回事。金晨后来也在网上发了个说明道了歉。 虽然警方已经把事实都给说明白了,网上还是有很多人问:“这算不算肇事逃逸?”还有人想知道那个徐某青撒谎了要承担啥法律后果。 这个事儿说明啊,公众人物出了事不光是要把事实搞清楚,大家还会拿他们跟普通人比得更严格些。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的刘凯还讲了事后纠错有多重要。他说要是知道行政记录有大错不改长期不管,这就算是不配合管理秩序了。 柯桥区警方这次把这起交通事故的情况公布了出来。原来呀是浙江绍兴的金晨开车的时候为了避开一只狗撞上了东西,让车里的徐某青受了轻伤。金晨因为脸破了个大口子先去医院了,徐某青就在现场报了警。最开始警察问话的时候,徐某青说是他自己开的车。 后来警察一查,发现徐某青根本就没去办过保险赔偿的手续,这就说明根本没骗保这回事。金晨自己后来在网上发了个解释还有道歉信。 虽然警察已经把事情说得明明白白的了,网上还是有好多人在猜:“这到底算不算肇事逃逸?”还有人在琢磨那个帮忙报警的人撒谎了到底要咋处理。 付建律师说过一个事:如果被发现有人指使别人作假证的话,那个指使人也得跟做假证的人一块儿担责任。他还提到一个规矩:要是违反治安管理的事超过六个月没被发现的话就不罚了。 贺律川律师举了个例子:认定“交通肇事逃逸”主要看当事人是不是故意为了躲法律责任才跑掉的。他分析说:“出了车祸开车的人因为受伤得赶紧去治这是人之常情。” 刘凯律师也说了一件事:如果当事人事后发现记录跟事实不符又很大又关键的话,要是不及时改正也不跟管的部门说的话,这种“不作为”也可能是违法的。 虽然这事在网上闹得挺大的,“初衷是不是想逃避”“助理为啥要撒谎”这些疑问还是得慢慢消下去才行。 付建律师还特意提了一句:“如果调查结果显示有人指使别人作假证的话指使者和具体做事的人都得一起担责。” 周兆成律师总结道:“不管是刑事责任还是行政违法都得分开来看。”他觉得“逃匿罪”不太容易成立因为根本没骗保也没造成啥大伤害;“包庇罪”也站不住脚因为那前提是被包庇的人得有罪才行;但那个徐某青刚开始说假话确实是违规的行为。 不过他也补充了一点:“金晨受伤先走了安排人报了警也不像是故意要躲着不负责的样子;除非后面有证据能证明他其实知道情况还默许让别人顶包那性质就变了。” 贺律川律师最后还说了个关键点:“事故发生后驾驶人因为要救治而离开现场这本身很合理;但他或者让别人赶紧把实情跟警察说清楚并配合调查这才是判定行为性质的重要标准。” 这件事在大家眼里可不仅仅是个法律上的技术问题啦。“哪怕是事实被澄清了大家心里那种‘是不是一开始就想跑’或者‘助理干嘛要骗’的疑惑也很难一下子就散掉。” 这也提醒咱们:“公众人物只要有一点像是不守信用或者想逃避责任的地方都会让他们重建信任的成本变得特别高。” 公众人物名气大了身上的担子也重啊。“他们在突发事件里展现出来的懂法守法、规矩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都会受到更严格的审视”,这已经成了一种社会风气了。“一起交通事故的依法处理变成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警方通报把事情讲清楚了”,“法律专家的解读也让大家看清了行为的边界”。 这件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众人物更应该成为守法的榜样”。“社会舆论一直关注着”,“这既是对个案公正的监督”,“也是大家都希望社会能更诚信负责更法治化的期待”。“每一次公共事件都处理好了”,“都是法治精神的一次展现”,“也是大家共识的一次凝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