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能光凭一张借条打官司

事情是这么个情况。张三跟王梅结婚了,俩人在2015年到2020年期间,老跟张倩借钱。毕竟是亲兄妹,刚开始借了几笔钱都没写借条,也就唯一一笔五万块的打了个借条。结果到了2021年,这两口子又来要钱。张倩就不干了,她跟两人商量说把以前欠的钱都算清楚,重新打一张借条。最后算出总共二十二万,王梅就在上面签字了。后来两人只还了一部分,张倩就把他们告到桂林中院和资源法院。 那张三跟王梅一开始就不承认借条上的金额,说一共就借了三万块,还没还完的也就两万。可张倩手上的转账记录也就四万块。不过她倒是拿出了一个证人,证明双方还存在一笔十万块的现金借款,还说明了钱是哪来的。另外她还提供了聊天记录,显示王梅确实承认欠了二十多万块钱,还能看出王梅在定期给张倩支付利息。 庭审的时候,张三倒是承认那五万块的借条是真的,王梅也写了那二十二万的借条。既然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下了名字肯定要负法律责任。王梅明明知道借条金额不对也没让张倩补交钱,这就有点不正常了。虽然只有四万的转账记录证明这笔钱,但考虑到是亲戚关系、王梅的收入情况和当时的交易习惯,法院觉得这笔二十二万的借款是存在的。 法官是这么说的:光靠一张借条去告民间借贷不一定行得通,被告要是说钱没收到或者没这么多理由说得通的话,法院就得综合各种因素来看。这次张倩虽然转账只有四万块,但她解释了钱是哪来的、收入怎么样、还有证人证明有大笔现金交易。聊天记录也显示被告知道欠多少钱要还钱。交易流水里还有支付利息的记录。综合这些情况,法院就判支持张倩的请求。 法官最后提醒大家:借钱不能光凭一张借条打官司。如果是现金交付的话还得有对方的收条或者现金来源的证明。如果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别的证据说明是借钱的合意也不行。所以建议大家以后借钱得写明白借条,最好通过能留记录的方式转账付款。聊天记录里有明确要借钱的意思也要好好保存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