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赠与vs婚内财产约定的争议正式开始

方芳和吴帅结婚后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房产归方芳所有。然而,吴帅把方芳告上法庭,要求分割这套房子。故事从两人大学情侣到贷款买房,又因为吴帅与别的女生暧昧聊天记录引发离婚纠纷。两人签过字、按过手印,吴帅也当众写过"房产全给方芳",但他后来反悔了。方芳拿出协议反驳,主张房子已给她了。吴帅却提出"赠与可撤销"的法律规定,认为房子仍是共同财产。于是, 婚内赠与 VS 婚内财产约定的争议正式开始。法官仔细分析了这份协议,认为这不仅仅是简单的赠与合同,而是对双方财产、债务的一次清算。协议里不仅有"赠与条款",还有双方各自财产和债务的分割内容。如果单纯把赠与条款分开看,就违背了合同解释的基本原则。被赠与的房产本身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并非吴帅婚前个人财产。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赠与条款不能单独适用。法院判决该房产归方芳单独所有,吴帅不得再主张分割。婚内协议需要注意的是先公证再过户这样才能确保赠与不可撤销。如果用"赠与"字样,必须在协议中明确放弃撤销权。同时要把债务一并约定好以防止对方以逃避债务为由主张无效。一定要留痕保存好所有相关文件和照片以防止后期出现纠纷。当判决书送达时方芳没有欢呼雀跃而是长舒了一口气,她保住了房子也保住了对未来的底气。虽然婚姻走到尽头但她手握产权证明等于握住了重新出发的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