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破题融资难 "沉睡资产"激活乡村振兴新动能

长期以来,农村产业发展面临“资产有形、资本无门”的现实矛盾:养殖棚舍、农业设施、林地资源等看得见、用得上,却因权属边界不清、评估标准不统一、处置路径不完善等原因,难以进入金融机构抵质押体系。

尤其在规模化、标准化经营加速推进的背景下,经营主体对中长期资金需求上升,而传统信用贷款受限于抵押物不足与风险定价偏高,导致“想扩规模却缺资金、能干项目却贷不来”的情况较为普遍。

此次相关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明确推广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融资,实质是从制度层面扩大农业农村可用抵质押物范围,推动资源要素从“沉睡”走向“可交易、可评估、可融资”。

基层探索也显示,确权登记与金融产品创新同步推进,正在为农村产权融资提供可复制的路径。

在四川眉山市青神县,当地以畜禽养殖设施确权登记为突破口,将过去难以落到权属载体上的设施信息,纳入不动产登记体系管理。

通过在不动产权证书附记栏规范载明设施位置、面积、权属等关键信息,解决了农业设施“登记不明、权属不清”的融资堵点。

当地一养殖基地负责人王俊介绍,凭借新取得的不动产权证书,他从银行获得500万元抵押贷款,资金迅速用于更新设备、扩建棚舍,为提升产能和稳定收益提供了支撑。

登记部门表示,此举在流程上打破农业设施“无法确权、不能抵押”的壁垒,使资产具备了被识别、被评估、被担保的基础条件。

从原因看,农村资产难融资的核心并非缺资产,而是缺少统一、可核验的产权证明和可接受的价值评估机制。

一方面,农业设施往往附着于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等复杂权属之上,若没有标准化登记口径,金融机构难以判断权利边界与处置风险;另一方面,畜禽活体、农作物等具有生长周期与价格波动属性,若缺少动态评估与风险缓释安排,银行难以形成稳定的授信模型。

青神县的做法是把制度确权、价值评估和金融授信打包推进:将农业设施、活体畜禽、农作物等纳入抵押物范围,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并组建由农业专技人员、行业主管部门、金融机构等共同参与的评审团队,综合运用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评估价值,增强银行“敢贷、愿贷”的底气。

当地统计显示,相关贷款累计发放近5000万元,涉农贷款平均利率下降约1个百分点,经营主体融资成本得到实质性压降。

类似思路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亦有体现。

山东临沂市蒙阴县百花峪村地处山区,林地资源丰富,近年来依托生态优势发展民宿等业态,但改造升级需要资金投入,部分农户和村集体一度面临“有资源缺资金”的难题。

通过深化集体林权确权登记改革,当地将5000多亩林地及其种植物以“林票”形式发放到村集体和村民手中,把以往模糊的林权变为可查询、可证明的产权凭证。

林业主管部门认为,确权发证不仅解决地类不清、权属不明问题,也为社会资本与经营者提供稳定预期,使林地实现从“有形资产”向“有效资产”的转变。

金融机构在产权清晰基础上开展评估授信,为该村提供授信1280万元,带动民宿改造等项目推进,生态资源得以更好转化为产业动能。

这一系列探索带来的影响,至少体现在三个层面:其一,扩展农村可抵押资产边界,为经营主体提供更稳定的融资渠道,推动农业经营从“靠经验、靠自筹”向“可规划、可投资”转变;其二,通过评估、登记、授信等环节的制度化,形成风险可识别、可分担的金融服务链条,提升涉农金融供给的可持续性;其三,促使资源配置向高效率主体和优质项目集聚,有利于推动产业链延伸、促进农民增收与村集体经济壮大。

同时也要看到,设施抵押、活体抵押、林权融资涉及价值波动、自然风险和市场周期,必须与保险、担保、风险准备金等机制协同,避免“一放就乱、一收就紧”。

面向下一步,业内人士认为,关键在于把试点经验上升为可推广的标准体系:一是完善农业设施、林地等确权登记的规范口径,推动数据互认、流程统一,减少跨部门摩擦成本;二是健全评估定价与处置机制,引入更成熟的第三方评估、动态监测和信用约束,提升资产可流转性;三是强化政银联动与风险共担,探索“保险+信贷”“担保+贴息”等组合工具,让金融机构“有依据、有保障”,让经营主体“贷得到、用得好、还得上”;四是把融资支持与绿色发展、生态保护约束相衔接,防止以融资之名透支资源,守住生态和耕地红线。

总体来看,随着政策持续加力与基层创新不断涌现,农村产权融资正从“零散探索”走向“制度供给”。

当确权登记更清晰、评估机制更成熟、风险缓释更到位,农业农村的资源要素将更顺畅地进入现代金融体系,为乡村产业升级与公共服务改善提供更充足的资金支撑。

从畜禽设施到集体林地,农村产权改革的深化正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这些探索不仅解决了融资难题,更激活了农村资源的市场价值,为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增收开辟了新路径。

在政策与市场的双重驱动下,“沉睡资产”的觉醒将成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