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场越来越热闹,大家维权意识也都上来了,这本来挺好的,能推动企业更规矩。不过现在有这么一帮人,专门拿法律当工具,一边喊着维权,一边赚大钱。 省人大代表徐智灵在湖南宏峰律师事务所当合伙人,他调研发现,有些“职业打假人”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里的惩罚性赔偿条款,没完没了地投诉举报,就是为了逼商家赔钱。这些人根本不是为了买东西,纯粹是为了赚快钱,行为模式都一样。 徐智灵指出,这种牟利性职业索赔和普通维权完全不一样。前者就是为了赚昧心钱,既占用了基层执法的资源,又让小企业应付不过来。他举了个例子,怀化市某区市场监管局近两年接到的投诉里,60%都属于这种牟利性质的。 这种行为要是一直泛滥下去,坏处可不小:挤占了公共资源,真正的消费纠纷没法及时处理;助长了以诉牟利的歪风;还加重了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负担。徐智灵强调,规制这种行为不是不让消费者维权,而是为了把边界划清楚,防止权利被滥用。 其实国内有些地方已经开始动了。2025年12月以来,甘肃、上海等地都出台了相关措施。上海建立了异常名录库,甘肃也明确了一些认定标准。 在这个基础上,徐智灵建议湖南省也应该出一些针对性的规定。他提出让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利用全省的投诉举报大数据平台,建一个“牟利性职业索赔举报人名录库”。只要发现谁投诉频率特别高、行为模式很固定、证据材料都一样,就把他列入这个库里面。 同时还要把“非生活消费需要”的投诉认定流程定下来,完善不予受理的法定流程。这样基层执法人员就有章可循了。 徐智灵说这是为了搞分类管理、精准施策。既不挡着正常维权的路,也能有效管住那些恶意索赔的人。 依法管管这种牟利行为,是为了维护市场公平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名录库和识别机制能让监管资源用在刀刃上,保护诚信经营的人不受干扰。 未来还要在法律框架下把制度设计得更完善一些,加强部门合作和社会共治。最终咱们要的是一个让经营者安心创业、消费者放心消费的好环境。这就是给湖南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打下的制度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