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这次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大家都挺关注的。会上,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提到了要给搞科技创新的地方留点容错空间,尤其是那起全国首例AI幻觉侵权纠纷案。事情是这样的,AI不知咋的就把错误信息给出来了,用户指出来后它还硬撑着说对,甚至还主动说了句“内容有误赔偿10万元”。用户一听气不打一处来,直接告到了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一查说平台的AI承诺没用,平台自己也没啥大毛病,所以不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任林文学也专门解释了一下,这事儿不是因为法院就想惯着AI出错,而是想给法律责任划清楚线。AI模型在咱们国家法律上不算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它做不了法律承诺,自然也担不起责任。至于平台为啥不用负责?因为人家在界面上写了“仅供参考”,还想方设法提高准确性呢。再说了,这次纠纷也没给原告造成啥损失。这种裁判其实就是看在技术发展的份上,没指望它做到绝对完美。比如那些搞智能辅助驾驶的车企也不用担心出事被告上法庭了,毕竟辅助系统没法替人开车的主责不在它身上。当然了,要是有人存心恶意搞侵权,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就像报告里提到的那起数控机床技术秘密侵权案一样,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判了恶意侵权方和公司一起掏3倍惩罚性赔偿费一共3.8亿元,这就是为了保护高端制造技术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