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能:资源调查和开发海洋能更多支持

2025年2月,我国自然资源部发布了关于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指导意见,自此开始了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新篇章。这次政策颁布后,自然资源部联合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的强调,给予了资源调查和开发海洋能更多支持。同月,国际电工委员会也积极响应了中国提出的海洋能相关标准,给予支持立项。与新加坡的新型海洋能发电技术研发合作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全国海洋能资源数据库的初步建成,为后续的海洋能利用提供了可靠的基础数据。浙江、福建沿海地区完成了精细化的资源调查,这些地方的潮流能、波浪能可开发量达到了惊人的7000万千瓦,足以满足约4000万户家庭一年的用电需求。这一年,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还特别强调了海洋能规模化开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也在这次颁布实施,在国家法律层面上首次明确了要促进海洋能规模化利用。这种法律和政策保障给了海洋能发展有力的支持。 国际能源署海洋能机构第52次会议、亚太经合组织海洋能合作会议在我国成功举办,给全球展示了中国在这个领域的技术实力。国内首套兆瓦级潮流能发电机组“奋进号”已稳定运行近4年,百兆瓦级示范工程一期项目也已经开工建设。全球首台兆瓦级波浪能发电装置“南鲲号”日发电量等指标都达到了预期目标,首个半潜式波浪能养殖平台“澎湖号”也运行稳定并喜获丰收。这些成就给了我们很大的信心和动力。自然资源部将会在“四个用”上持续发力,促进技术和产业取得更大成效:全面摸清家底,做到“有得用”,把资源调查评估从近海向深远海拓展;突破核心技术,做到“用得了”,支持鼓励企业和科研单位突破关键技术;推进示范引领,做到“用得好”,推动多个示范工程落地实施;强化交流合作,做到“用得广”,挖掘国际合作潜力。 这次会议中还提到了一些具体计划:继续支持海洋能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的融合;加强与国际社会的交流与合作;以及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等工作。“十五五”期间自然资源部将会继续深化这些工作并取得更好成效。通过这些努力与合作我们有理由相信未来中国的海洋能领域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