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签署国家公园合作备忘录 共促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1月5日,中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局长刘国洪与韩国国家公园管理局局长朱大荣在北京正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管理局与大韩民国国家公园管理局关于国家公园管理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这份合作文件的签署,标志着中韩两国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合作迈上新台阶。

近年来,生态保护已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重要议题。

国家公园作为自然保护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系统完整性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中韩两国都是东亚地区的重要国家,在自然保护地管理方面各具特色和优势。

此次合作的达成,正是基于双方在生态保护理念上的高度共识和长期合作基础。

据了解,中韩两国在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管理方面已保持多年的密切合作。

此次签署的谅解备忘录进一步明确了双方合作的方向和重点。

根据协议内容,中韩两国将在自然教育、生态旅游、社会参与、科学研究等多个领域开展深层次合作,并推动国家公园结对工作,实现优势互补、经验共享。

我国国家公园建设起步于2021年10月,当时正式设立了首批5个国家公园,涵盖青海、西藏、黑龙江等地,总面积达到约30万平方公里。

设立以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积极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目前正在构建世界上面积最大、类型最丰富的国家公园体系。

这一体系的建立,对于保护我国独特的生态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大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202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将正式施行。

这部法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国家公园建设进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法律的实施将为国家公园的建设、管理和保护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进一步完善国家公园管理体系,推动国家公园事业的科学发展。

中韩两国在国家公园管理领域的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通过对口交流和经验分享,双方可以相互借鉴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术手段,提升各自国家公园的管理水平。

另一方面,在自然教育和生态旅游领域的合作,有助于提高公众的生态保护意识,推动绿色发展理念的传播。

此外,在科学研究领域的合作,将促进两国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气候变化应对等方面的学术交流与技术创新。

从更广阔的视角看,这次合作也体现了中韩两国在应对全球生态挑战上的共同担当。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丧失问题日益凸显,加强国际合作、共同保护生态环境已成为各国的共识。

中韩两国作为东亚地区的重要力量,在生态保护领域的合作示范,将对区域生态文明建设产生积极影响。

国家公园的价值不仅在于守护一片山水林草,更在于以制度化治理回应人类共同的生态挑战。

中韩签署合作文件,是以务实行动推动生态保护协同的重要一步。

面向未来,只有坚持严格保护的底线、以科学为支撑、以公众参与为动力,才能让国家公园在守护自然的同时更好服务人民福祉,并为区域乃至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贡献更坚实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