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2月26日召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两项新规针对网络餐饮领域的资质造假、地址虚构、信息隐瞒等问题,意味着我国网络餐饮监管进入精细化、制度化阶段。网络餐饮提供便利的同时,也暴露出不少安全隐患。部分经营者通过伪造许可证、套用他人资质、虚构经营地址等手段,在外卖平台上伪装成合规商家。这类"幽灵外卖"现象,不仅扰乱市场秩序,更威胁公众饮食安全。市场监管总局餐饮食品司司长俞路指出,问题根源在于平台准入审查流于形式、监管数据未能互通、商家信息缺乏持续跟踪等制度缺陷。针对这些问题,新规确立了三项核心治理机制。一是强化实质审查责任。外卖平台必须对入网商家进行实名登记,通过实地核查等方式对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书开展实质性审查,确保证书信息与实际经营情况相符,改变过去仅作形式审查的做法。平台成为商家入网审查的"第一守门人",从源头把控准入质量。二是建立资质校验机制。外卖平台需将商家的经营资质信息与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数据库进行实时核验比对,核验不符者不得提供平台服务。这打破了平台与监管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实现资质信息的统一核验、双向校准和实时反馈,从技术层面阻断虚假或失效资质进入平台。三是实施动态核验制度。平台至少每半年对商家的实际经营地址、经营资质等关键信息进行一次全面核验更新,确保信息持续真实有效。这将静态的准入管理转变为全生命周期的动态跟踪,平台需在核验周期内主动开展信息复核、资质验证和实地抽查,防止商家入网后出现资质失效、擅自变更经营场所等违规行为。在信息公示上,新规作出更严格的要求。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介绍,外卖网店名称必须与实体门店招牌名称一致,商家须在主页面显著位置展示经营资质、门面照片、实际经营地址等信息,实际经营地址必须与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一致。针对专门从事外卖配送、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商家,必须在店铺主页面和平台列表页面同步设置"无堂食"标识,便于消费者在下单前了解商家经营模式,作出理性选择。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此次监管升级既是对市场乱象的纠偏,也是"放管服"改革的深化;当每一份外卖都能追溯源头、每一次消费都有安全保障,不仅能重塑行业生态,更能筑牢群众生活的安全基石。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治理效能始终是必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