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随着校园活动形式更加多样,校内外风险交织叠加,校园安全治理普遍面临“风险难以及早识别、责任边界不清、纠纷处置周期长、协同联动不顺、经验做法难复制”等问题。一旦处置不当,不仅影响师生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也容易引发社会关注,倒逼治理方式从“事后应对”转向“源头预防、依法处置、闭环提升”。 原因:一方面,校园安全涉及教育、公安、应急、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属地街镇等多部门,治理链条长、环节多。如果缺少稳定的制度支撑和清晰的权责划分,容易出现“多头管理、责任空档”或“责任叠加”。另一方面,学校一线日常管理中既要承担安全职责,又要面对复杂情境判断。若缺乏可操作的责任认定与保障机制,容易出现“不敢管、不愿管”或“以材料代替治理”的倾向。此外,信息化手段分散、标准不统一,也会导致预警响应偏慢、资源调度效率不高。 影响:在教育现代化和法治政府建设背景下,依法治教水平直接关系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宁波此前已出台多部教育地方性法规,形成相对完备的制度基础,并在市、区(县市)、学校三级校园安全治理上积累了实践经验。2025年8月,宁波获批“全面依法治教”全国试点(教育强国综合改革项目),意味着当地经验将从“局部探索”走向“系统集成”,在更高层面检验制度供给、治理流程与技术支撑的匹配度,也为其他地区提供可借鉴的路径。 对策:围绕试点建设,宁波市教育局牵头制定《宁波市“全面依法治教”全国试点建设实施方案》,以构建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与事故处置的新型治理体系为主线,提出“源头预防、智能预警、依法治理、闭环提升”的总体框架,并细化为五大板块13项重点任务。 一是夯实制度供给,提高制度的精准度和可执行性。对《宁波市学校安全条例》开展立法后评估,用数据和案例检验条款适配度,为下一步有针对性的修订提供依据。通过完善制度清单和流程规范,把“谁来管、怎么管、管到什么程度”说清楚、落到位。 二是优化责任体系,完善分级追责与保障机制。研究制定校园安全事故分级追责标准,探索形成可操作、可预期的责任认定规则。同时拟制定“尽职免责”实施细则,在依法履职、措施合理、程序规范的前提下,为学校和教师减负,推动形成“依法履责、敢管善管”的氛围。 三是强化纠纷源头化解与专业处置。推动组建专业化教育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打通矛盾纠纷处置“快速通道”,促进争议依法、及时、低成本解决,减少对教学秩序的冲击,推动从“事后对抗”转向“依法协商、专业调处”。 四是构建社会协同治理网络。以多方参与、联动处置为方向,推动部门协同、家校社共治与属地联动机制更顺畅,形成“风险共识、信息共享、处置共担”的工作格局,让校园安全治理从“单兵作战”转向“系统联防”。 五是推进“数智+法治”双轮驱动。升级智能预警处置体系,推动预警监测、应急联动和资源调度闭环运行,提高风险发现与响应效率,让技术应用更好服务法治化流程,避免“重技术、轻规则”。 前景:按照方案部署,宁波计划到2027年基本建成具有宁波辨识度的校园安全综合治理模式。随着法规评估、责任规则、调解机制与智能平台联合推进,当地有望在“制度可执行、责任可界定、风险可预警、处置可闭环、经验可复制”等形成较成熟的样板。更重要的是,试点将推动依法治教从单项突破走向综合集成,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更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依法治教的关键于用规则划清边界、用程序提升公信、用机制保障落地。宁波推进全国试点建设,实质上是把校园安全治理从局部优化推向系统重塑:一上以法治稳预期、固根本,另一方面以数智手段提效率、强联动。随着制度继续完善、协同加深、技术应用更加规范,校园安全治理有望更精准、更高效、更可持续,为教育高质量发展守住底线,也为治理现代化提供更具实践价值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