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是人民群众的养老钱、保命钱,其安全运行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
当前,部分地区仍存在骗保套保、重复领取等违规现象,侵蚀着基金安全的根基。
针对这一突出问题,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发布规范性文件,对违规领取社保待遇行为划定明确红线,构建起从发现到追回的完整监管链条。
根据新规,违规领取社保待遇主要涵盖六种情形。
其中,通过伪造证明材料、虚构劳动关系等欺诈手段骗取基金的行为居于首位。
此外,在养老、失业、工伤等不同险种间重复享受待遇,待遇领取人员死亡或失踪后亲属隐瞒情况继续领取,用人单位未及时申报人员变动信息造成多发,以及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及刑满后违规领取等情形,均被纳入严格监管范畴。
这六类行为既有主观恶意的骗取套取,也有因信息不畅导致的客观多领,体现出监管既要打击违法犯罪,也要完善制度设计的双重导向。
为确保追回工作有据可依、有序推进,山西省设计了覆盖核查、告知、追缴、执行全过程的工作机制。
经办机构将通过信息比对、实地核实、异地协查等多种手段,对疑似违规领取行为进行精准识别。
一旦核实,将立即停止待遇发放,并向当事人书面告知违规事实与退款要求,充分保障其申辩权利。
在追缴环节,新规兼顾了原则性与灵活性,既允许有能力者一次性退回,也为生活困难群体提供最长三年的分期退款安排,还可通过从后续待遇或个人账户余额中抵扣等方式完成追回,避免简单化、一刀切。
值得关注的是,新规建立了层次分明的责任追究体系。
对拒不退回者,经办机构将下达强制退回决定;涉嫌欺诈骗取的,移交人社部门依法处以行政处罚;仍不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对内部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同步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形成对违规行为的全方位震慑。
这种刚柔并济、宽严相济的处理方式,既彰显了制度的权威性,也体现了执法的温度。
从更深层次看,此次新规出台是社保制度走向精细化治理的重要标志。
随着社保覆盖面不断扩大、待遇水平持续提升,基金支出压力日益加剧。
在人口老龄化加速、基金收支平衡面临挑战的背景下,堵塞跑冒滴漏、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已成为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山西此举不仅有助于挽回流失资金,更重要的是通过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社保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公平与信任。
对违规领取待遇行为依法追责、规范追回,既是对基金安全的守护,也是对守法参保群众权益的保障。
山西以流程化、法治化方式织密监管网络,传递出“民生保障不容侵蚀”的明确信号。
唯有让规则更清晰、责任更落实、执行更有力,才能让每一分社保基金都用在应保尽保、应享尽享的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