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浙江省天台县有个中学女教师被传了一些不实的消息。那消息先是在学校办公室里传开了,张某某有个朋友听到后,就把这事放到了一个只有三个人的微信群里聊了几句,还给张某某发了个私聊。后来,另一个朋友又去问张某某到底是不是真的,张某某就把女教师的学科、姓啥、多大年纪这些都告诉人家了。那朋友一搜索还找到了女教师的照片发了过来,张某某也没否认。结果那个朋友就把聊天记录和照片转发到了其他两个微信群里,这下消息就传开了,把那位女教师的名誉给毁了。2024年12月,天台县公安局查了一下这个事儿,认为张某某在微信群里散布了诽谤他人的言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就给她行政拘留了两天。另外两个转发的人也跟着受到了处罚。张某某不服这个决定,就把公安局给告到了法院。2025年5月开庭审理的时候,双方争论的焦点就是在小群和私聊里传没经过证实的消息到底算不算散布诽谤言论。张某某和她的律师说这就是朋友私下聊聊,不是故意要传出去的,她也不是造谣的人,只是信朋友的话。而且她以为这消息大家都知道了,也没想到会被转出去。天台县公安局反驳说张某某是老师,以前还跟那位女教师是同事,应该知道言论要慎重。她明明知道信息不实也没去澄清,反而帮着对方确认细节和照片,主观上有错。法院觉得不能光看接收的人多不多或者是不是不特定多数人,得看内容具体不具体、她的主观想法还有会不会被再次转发以及最后损害的后果。这次案件说明网络上也不是法外之地,无论是公开平台还是私密群组都要守规矩。这案子对引导大家规范网络行为、营造好的网络环境都有警示作用。现在案子到了二审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