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光伏核心原材料的贸易秩序与产业安全,商务部日前公布期终复审结果:若取消对原产于美国、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措施,倾销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较大,由此导致对我国相关产业损害延续或再现的风险同样存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自2026年1月14日起,我国将继续对上述来源地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征收反倾销税,措施延续5年。
问题:核心原料面临不公平竞争风险 太阳能级多晶硅是晶体硅光伏电池的关键基础材料,直接关系到硅料—硅片—电池片—组件的全链条供给稳定。
此次复审所涉产品主要包括以氯硅烷为原料采用(改良)西门子法、硅烷法等工艺生产的棒状、块状、颗粒状多晶硅,主要用于太阳能级单晶硅棒及定向凝固多晶硅锭生产。
复审的核心在于判断:一旦取消措施,相关进口产品是否可能以不公平价格冲击国内市场,并对国内产业造成可预见的持续性损害。
原因:多重因素叠加抬升倾销回潮可能性 从国际市场看,光伏产业竞争高度全球化,产品价格受供需周期、能源转型政策、企业成本结构与贸易政策等多因素影响,价格波动频繁。
多晶硅作为上游原料,既受全球新增装机需求变化影响,也受产能释放节奏牵引。
在此背景下,若缺少必要的贸易救济约束,部分出口方可能通过低价策略争夺市场份额,以消化产能、应对外部不确定性,从而诱发倾销行为“回潮”。
从国内产业看,我国多晶硅产业在技术迭代、规模化制造和成本控制方面持续提升,但仍面临原材料、能源成本波动以及高端制造标准升级等压力。
对关键上游材料而言,一旦出现异常低价进口冲击,容易造成市场价格非理性下行,影响企业稳定经营与持续投入,进而弱化产业链韧性。
正是在此逻辑下,复审结论强调了倾销与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的风险判断。
影响:稳预期、护链条,但也对合规提出更高要求 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有助于为国内产业提供相对稳定的竞争环境,避免不公平低价冲击对行业造成的短期失序,维护企业正常盈利与研发投入能力,进而支撑光伏产业链在全球竞争中保持长期优势。
对下游而言,价格形成机制更趋有序,有利于在合理区间内实现供需匹配,降低因极端价格波动带来的供应不确定性。
同时,也需看到,国际经贸环境复杂,相关措施执行将对进口企业合规申报、供应链安排和合同定价提出更高要求。
行业主体应准确理解措施范围与税则归类,特别是电子级多晶硅等不在本次调查范围的产品,需严格按规定区分用途与标准,避免因申报不规范带来额外贸易成本。
对策:依法依规实施救济,推动产业在开放中提升竞争力 一方面,继续征收反倾销税体现我国依法使用贸易救济工具、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制度化安排。
相关企业与行业组织应加强对国际市场变化的研判,完善证据留存与应诉能力建设,以规则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主管部门也应持续提升调查透明度与可预期性,推动政策执行与市场沟通同步强化,增强各方对规则体系的稳定预期。
另一方面,产业自身仍是应对外部冲击的根本。
上游多晶硅企业应围绕能耗优化、工艺升级、质量体系和安全环保标准持续投入,提升高端产品供给能力与抗周期波动能力;中下游应通过技术协同、订单稳定机制与供应链多元化,降低单一市场或单一来源波动带来的风险。
在此过程中,鼓励企业在国际合规框架下开展正常经贸合作,以更高水平开放促竞争、促升级。
前景:在全球绿色转型中以规则护航产业长跑 全球绿色低碳转型趋势未变,光伏装机需求总体向好,但阶段性供需错配和贸易摩擦仍可能反复。
此次复审延续措施,将在未来五年为我国多晶硅产业提供相对稳定的外部环境,有利于推动行业在竞争中完成结构优化与技术进阶。
可以预期,随着国内外市场对高效电池技术路线的加速迭代,以及对供应链可靠性与碳足迹管理要求提升,上游材料竞争将从单纯价格比拼转向质量、能效、绿色制造与稳定供给的综合较量。
反倾销措施的延续是商务部根据调查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的理性决策,体现了国家维护产业安全和市场秩序的责任担当。
在全球经济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采取必要的贸易救济措施是各国的普遍做法。
中国太阳能级多晶硅产业应当珍惜这一政策机遇,苦练内功,加快产业升级,最终通过提高自身竞争力而不是依赖保护措施来赢得市场。
这样才能在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为国家能源结构优化和绿色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