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租房新政3月1日起实施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给大家带来了个好消息!公租房新政从3月1日开始实行了。就在2月26日,记者从该局了解到,他们把申请条件放宽了,想让更多住房困难群众受益。这次政策调整主要有五个方面:本市市区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取得本市市区户籍的时间从3年以上放宽到了1年以上。非本市市区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把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从三年累计24个月以上缩短到了12个月,还取消了持有《郑州市居住证》的要求。申请之日前房产转移记录也从5年缩短到了3年。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购买非营运车辆或营运车辆的金额标准也提高了,从8万元以上提到了15万元以上。新就业大学生和人才引进人员的条件也放松了,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未满3年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就能享受保障。这次新政还优化了保障方式,实施市区全域线上“自主选房”,先选先得。选完房源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入住,否则就会作废资格,两年内不能再提出申请。不会用手机选房的人也不用担心,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帮忙协助选房。过渡政策方面也有完善:保障期已满8年的非本市市区户籍对象可以继续过渡;收入超过标准的对象也可以通过提高租金租住;购买期房未按期交房的对象可以提供延期证明继续过渡;不符合条件但愿意通过提高租金租住的对象也可以享受过渡。租金上浮幅度统一为40%。这次调整内容从2026年3月1日起实施,各县(市)、上街区、郑州航空港区也可以参照执行这个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