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晋梅2月10日泰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报告显示,2025年泰安市法院系统收案121141件,结案122261件;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收案11102件,结案11086件。收结案数量保持高位、结案数高于收案数,反映出在案件增量压力与存量消化任务并存背景下,当地法院持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推动矛盾纠纷依法有序化解。 一段时期以来,基层社会治理面临多元纠纷交织叠加的新特点:婚恋家庭矛盾、民间借贷和经济金融纠纷易受市场波动影响而上升,网络空间犯罪手段迭代加快,部分“低成本、高隐蔽”的违法犯罪更易侵害群众财产安全与社会信任。对法院而言,既要依法惩治犯罪、维护底线安全,也要通过司法治理促推风险前移、纠纷前端化解,防止“小案拖大”、矛盾外溢。 围绕此现实挑战,泰安市法院在刑事司法领域突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兼顾打击震慑与教育挽救。报告显示,全市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428件,判处罪犯3232人,同比分别下降15%和24.5%。从数据变化看,在保持必要惩治力度的同时,刑事案件数量下降反映出综合治理效果逐步显现,也折射出对轻重分层处置、依法适用刑罚政策的改进。 在重点领域打击上,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审理涉恶案件15件107人,持续释放对涉黑涉恶犯罪“露头就打、打早打小”的鲜明导向。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开展专项行动并审结对应的案件530件,强化对新型网络犯罪的法律规制与裁判引领。值得关注的是,宁阳法院审结一起利用换脸、语音合成等技术实施“网恋诈骗”的案件,提示网络社交场景中诈骗链条正借助技术手段增强迷惑性。此类案件的依法惩处与释法说理,有助于提升公众识骗防骗能力,推动形成“技术治理+法治保障+公众防范”多维合力。 反腐败司法环节,泰安市法院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审结职务犯罪案件25件25人,追缴违法所得2420万元,执行到位罚金379万元。相关数据反映了对腐败犯罪“惩治并重、追赃同步”的工作取向,有利于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法治约束,维护市场秩序与社会公平正义预期。同时,通过追缴与执行,增强违法犯罪成本与震慑效果,体现司法在反腐败斗争体系中的重要支撑作用。 在刑罚执行与审判衔接上,泰安市法院完善罪犯交付、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流程,实现判处实刑未执行罪犯“清零”,相关做法被省级法院推广。此举直指刑罚执行链条中的关键环节:一方面保障裁判文书的权威性和可执行性,避免“判而不执”损害司法公信;另一方面通过流程化、规范化建设,提升跨部门协同效率,减少执行空转与管理漏洞。同时,法院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依法减刑680人、假释21人,严格依法审查基础上促进罪犯改造、顺利回归社会,兼顾惩罚与矫治目标。 更为基础性的工作着眼于矛盾风险治理。报告提出,泰安市法院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把风险防控嵌入立案、调解、审判、执行、信访等全流程,并聚焦婚恋家庭、经济金融等重点领域,推动实质解纷与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同步发力。其核心逻辑在于:将纠纷处置从“事后裁判”延伸到“前端识别与分流”,通过调解、司法确认、先行调处与裁判规则引导,降低对抗性,减少矛盾激化概率,防止个案风险向群体性风险演变,形成以司法力量服务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制度性支撑。 从影响层面看,上述举措既回应了群众对公平正义与安全稳定的现实期待,也通过严惩重点犯罪、规范刑罚执行、强化实质解纷,持续夯实社会治理的法治基础。对经济社会发展而言,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能够增强市场主体信心,减少交易不确定性;对社会心理而言,司法持续释法明理、以案说法,有助于提升公众法治意识和规则意识。 面向下一步,随着网络犯罪技术化、隐蔽化趋势增强,以及经济结构调整背景下合同纠纷、金融借贷纠纷可能阶段性波动,法院工作仍需在两上持续加力:一是强化对新型犯罪的证据规则适用、电子数据审查与跨区域协同,提升打击治理的精准性;二是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完善诉前分流、行业调解、专业化审判与风险提示机制,让司法裁判与社会治理形成更紧密的联动。通过在“抓前端、治未病”上下更大功夫,可更降低社会运行成本,提升纠纷化解效率与质量。
这份报告展现了泰安法院从单纯办案向参与社会治理的转变;通过创新工作机制,法院不仅提高了审判质效,也为市域社会治理提供了司法智慧。如何将司法裁判效果转化为长效治理机制,仍是未来需要深入探索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