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地税发了条规定,大家记住这个比例是2% ,千万别随便少交或者不交

3月16日,天津市财政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把《天津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规定》发了下去,告诉咱们,只要在天津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都得给地方教育附加交点税。大家记住这个比例是2%,千万别随便少交或者不交。国务院说这是为了搞教育,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和天津市税务局都盯着这个工作呢。天津市财政局和天津市税务局把这条规定给出来了,规定按实际缴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的2%来收地方教育附加。他们还说了,这笔钱必须专款专用,谁要是敢随便花了或者挪用了,那可不行。 这个规定是从发布那天就开始执行的,打算管5年。天津市财政局把经费安排好了,不在这上面再提手续费。这笔钱直接进同级财政预算了。如果有人违法多收钱或者少收钱,或者占着地方不挪窝,就得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来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天津这边负责具体收钱的事儿,市财政局和教育部门管着钱怎么花。财政部说这是全国性的政府性基金项目。 咱们得把增值税、消费税和地方教育附加一块儿交。缴库级次跟国家的规定一样办。天津市税务局给咱们弄了一套具体的缴库办法来执行这个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截留或者挪用这笔钱。市和区的财政部门还有教育部门按分工管好、用好这笔钱。大家在交税的时候要注意看清楚这个比例是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