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检查揭露消防产品使用管理存明显漏洞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临近之际,永兴县消防救援局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消防产品销售与使用两大环节,于近日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此次检查覆盖辖区消防器材销售门店及城区酒店等公共场所,重点核查灭火器、应急照明灯、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等常见消防产品的合规情况。 检查中,执法人员依据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及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等对应的法规,逐项核验产品标识、外观质量、生产厂家资质证明及检验报告等关键信息。在城区一家酒店,检查人员对客房内消防器材进行抽查时,发现部分客房配备的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已超过使用期限,存在明显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当场指出问题,要求酒店方限期完成整改。 二、原因:安全意识薄弱与日常管理缺位并存 此次检查暴露出问题,折射出当前部分经营主体在消防产品管理上存在的共性短板。一上,部分场所负责人对消防产品的使用期限、定期检查等基本要求认知不足,缺乏主动维护意识;另一方面,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消防器材的定期检查与更换未能纳入常态化管理流程,导致过期产品长期留存于使用场所而未被察觉。 涉事酒店负责人坦言,此前从未关注过消防自救呼吸器的有效期问题,此次检查令其深刻认识到消防产品管理的重要性。该情况在中小型经营场所中具有一定普遍性,反映出消防安全知识普及工作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三、影响:过期与不合格产品危害不容低估 消防产品是火灾事故中保障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屏障,其质量与有效性直接关系到紧急状态下的逃生自救能力。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一旦超过使用期限,其过滤材料性能将大幅下降,在火场浓烟环境中不仅无法有效保护使用者,还可能因使用者误信其防护效果而延误最佳逃生时机,后果不堪设想。 此外,市场上流通的不合格消防产品同样构成潜在威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违规行为,不仅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在无形中削弱了社会整体的消防安全防护能力。此类问题若得不到有效遏制,将对公共安全造成系统性风险。 四、对策:联合执法与宣传教育双管齐下 针对上述问题,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采取了查处与教育并重的工作方式。对于发现的违规问题,当场出具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期限;对于经营者和场所负责人,则耐心讲解相关法规要求和消防产品管理规范,帮助其建立正确的安全意识。 在销售环节,执法人员重点叮嘱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从采购源头把好质量关,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在使用环节,则督促相关场所建立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台账,确保产品在有效期内正常使用,切实发挥其应有的安全防护功能。 五、前景:常态化监管机制建设是根本之策 永兴县消防救援局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继续加大消防产品监督检查频次和覆盖范围。与此同时,将广泛开展消防产品真伪辨别知识宣传活动,提升广大消费者和经营主体的辨别能力与维权意识,从需求侧压缩不合格产品的生存空间。 从更宏观的视角来看,消防产品质量监管是社会公共安全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监管工作从运动式检查向常态化、制度化转变,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执法长效机制,是提升消防安全治理效能的根本路径。
消防产品不是普通商品,而是关键时刻保障生命安全的"应急底线"。把好质量关,既要靠执法的硬约束,也要靠经营者的守法自律和科学管理,更离不开公众的理性选择与主动监督。以"3·15"为契机推动治理常态化,才能让每一件合格产品在危急时刻真正发挥作用,为城市安全和群众安居乐业筑牢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