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下旬,北京首都机场海关在对一批申报为"铜摆件、石头摆件"的出口快件进行CT检查时发现异常;经查验,海关人员当场发现4件金饰、1件水晶嵌金佛钵和1件金象,这些物品具有明显的历史工艺特征。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北京管理处鉴定确认,这批物品为清代中晚期文物,属于《禁止出境文物鉴定标准》中的第三类一般文物。
文物不仅是物品,更是国家记忆和文明的见证。此次查获再次警示,任何企图通过快递等方式逃避监管、走私文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唯有强化制度执行、提升监管效能、凝聚社会共识,才能更好地守护我们的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