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新规压实直播电商食品安全责任链条 直指虚假宣传乱象

随着数字经济深度发展,直播电商凭借强互动性、广覆盖面和高效率优势,已成为食品销售的重要渠道。

然而,这一新兴业态在快速扩张过程中暴露出诸多安全隐患,威胁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扰乱了市场秩序。

为回应社会关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正式发布专项监管规定,向直播电商食品安全乱象亮出监管利剑。

直播电商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凸显,消费者投诉集中于虚假宣传领域。

典型案例令人警醒:某拥有超过2200万粉丝的主播长期销售所谓"纯红薯粉条",在直播中反复强调产品以红薯为主要原料且无任何添加,但经监管部门抽检,送检样品竟未检出红薯源性成分。

这起虚假商业宣传事件最终导致主播所在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共计165万元,相关生产企业更是被处以停产停业及670余万元罚款的严厉处罚。

另一起涉及香港品牌月饼的案件中,主播公司因虚假宣传被罚没近7000万元,充分显示了监管部门的执法力度。

深层次分析这些乱象的成因,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其一,直播营销人员普遍缺乏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对所售商品的性质、成分、功能未作充分了解,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其二,直播电商业态涉及多方主体,法律关系复杂,责任边界长期模糊不清,导致出现问题后难以精准追责。

其三,平台方对入驻商家和直播内容的审核把关不严,未能有效阻断问题食品流向消费者。

此次出台的《规定》直面上述痛点,在制度设计上实现重大突破。

规章首次明确界定直播电商经营者涵盖四类主体: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以及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

这一分类厘清了各方在食品安全保障中的具体职责,构建起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

对于处于核心环节的直播营销人员,特别是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名人和网络红人,《规定》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必须建立选品制度,对拟销售食品的相关信息进行核验,并将查验记录保存不少于三年以备监管部门检查。

同时明确禁止虚假宣传行为,要求确保向消费者传递的产品信息真实准确。

全链条监管机制的建立具有深远意义。

从外部平台到内部直播间,从服务机构到具体营销人员,每个环节都被纳入刚性约束范围,形成了严密的监管网络。

这不仅有利于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更重要的是通过压实各方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对于消费者而言,当权益受到侵害时,清晰的责任分担机制将使维权路径更加明确,维权效率显著提升。

从行业发展角度观察,《规定》的出台标志着直播电商从野蛮生长阶段步入规范化发展轨道。

严格的准入门槛和持续的合规要求,将倒逼从业者提升专业能力,促使整个行业优胜劣汰。

那些真正重视产品质量、恪守诚信原则的经营者将在竞争中胜出,而投机取巧、罔顾消费者权益的不法分子将被逐步清除出市场。

这对于重塑消费者信心、推动直播电商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制定这一专项规章,是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制度基础上,针对网络食品电商平台特点作出的针对性安排。

鉴于直播电商业态复杂、消费者维权困难等现实问题,有必要通过制度创新强化各方责任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当手机屏幕成为新型消费市场的主战场,食品安全监管必须跟上技术变革的步伐。

这场从"野蛮生长"到"精耕细作"的转型,既是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考验,更是对治理智慧的挑战。

唯有筑牢法治防线,方能让"舌尖上的安全"在数字时代得到同等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