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以“普法+服务”前置化解年货节私宰隐患 在守牢安全底线中保障节日供应

春节消费旺季临近之际,扬州市某小区计划举办年货节并现场宰杀生猪举措引发居民担忧。传统执法模式下,此类事件往往以行政叫停收场,但扬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创新采用"普法先行+服务跟进"工作法,探索出一条基层治理新路径。 问题本质在于民生需求与法律规范的冲突。一上,《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生猪须定点屠宰检疫;另一方面,群众对新鲜肉品的节日需求客观存在。若简单取缔——不仅影响节日供应——更易激化矛盾。执法人员调研发现,物业方对法规认知不足、居民缺乏正规采购渠道是矛盾主因。 该局迅速组建专项工作组实施三步走策略:首先开展"靶向普法",上门讲解私屠滥宰的法律风险及食品安全标准;其次启动"替代方案",48小时内协助对接3家定点屠宰企业;最后实施"现场护航",年货节期间设立普法宣传点。这种将执法资源前移的做法,使事件从可能爆发的行政对抗转为多方共赢的合作治理。 从治理效能看,此次实践实现三重突破:一是推动执法理念从"事后处罚"向"事前预防"转型,违法风险降低约70%;二是构建新型政企民关系,物业配合度提升至100%;三是形成可复制经验,目前该市已梳理出12类适用柔性执法的民生场景。数据显示,2023年扬州农业领域通过类似方式化解矛盾43起,涉农投诉同比下降26%。 深层观察表明,这种模式的成功得益于制度性创新支撑。扬州市近年推行的"综合查一次"机制和28项轻罚免罚清单,为柔性执法提供制度空间。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把此次经验纳入年度执法培训案例库,并探索建立"普法效果评估体系",推动临时举措转化为长效机制。

执法的最高境界不是处罚,而是预防;不是对抗,而是共识。扬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在年货节的这次实践,展现了现代法治政府的执法理念。通过把执法权力转化为服务能力,把管制思维转化为治理思维,执法部门既守护了食品安全的底线,也让群众感受到了法治的温度。从"禁止令"到"服务员"的转变,正是我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真实写照,也为其他地区的执法创新提供了有益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