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一位78岁的刘姓老人因子女资金周转问题,向好友朱先生借款6万元,并承诺13个月后还款。但这笔债务在2025年4月未得到履行,朱先生无奈诉至浙江省嘉兴市海宁法院。海宁法院通过多方沟通和调查,发现刘老人虽有固定养老金,但因子女未尽赡养义务且体弱多病,经济能力严重不足。若采取强制扣划全部养老金措施,可能严重影响其基本生活。为此,海宁法院执行局严格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善意文明执行”要求,与申请执行人朱先生耐心沟通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每月预留1200元作为刘老人及其配偶的生活必需开支,剩余部分再用于还债。这一方案既保障了刘老人的生活尊严,也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最终案件顺利执行完毕,这一做法不仅化解了矛盾,更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价值。海宁法院在此案中注入的司法温度,不仅是对两位老人的关怀,更是对社会治理的一次生动诠释。法律的刚性与实施的温度相结合,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借鉴,体现了新时代司法机关的担当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