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部署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省级检察机关将全面建立专业人才库

问题——黑恶势力治理进入常态化阶段,案件形态更趋隐蔽复杂;随着专项斗争成果持续巩固,涉黑涉恶犯罪呈现更强的组织化、利益化特征,一些案件通过经济往来、行业垄断、非法放贷等方式渗透基层治理与市场秩序,个别司法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问题仍需严惩深挖。如何依法惩治与规范办案之间把握尺度、在证据标准与定性把关上形成统一尺度,成为检察机关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课题。 原因——利益链条牵引与行业土壤叠加,叠加“伞网”干扰增加办案难度。从实践看,黑恶势力往往依托工程建设、市场流通、金融放贷等领域的高频交易与信息不对称实施违法犯罪,在农村地区、宗族势力影响较强区域,易形成“人情网”“关系网”。同时,案件往往跨区域、跨层级,涉案人员结构复杂,既考验对基础罪名的准确适用,也考验对组织特征、行为方式与社会危害性的综合判断;一旦出现“保护伞”干预,更易造成侦查取证难、证据固定难、法律适用分歧等问题。 影响——以高压震慑维护社会秩序,以法治化规范化提升治理质量。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委员、普通犯罪检察厅厅长侯亚辉介绍,2025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依法从严惩治涉黑涉恶犯罪,共起诉涉黑涉恶案件8528人,取得积极成效。最高检对河北唐山张某某案等13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挂牌督办,先后选派专家组开展现场阅卷指导,对黑恶定性及基础罪名认定提出明确把关意见,推动案件依法稳妥办理。此外,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向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纵深推进:监督公安机关对涉黑涉恶案件立案41件65人,监督撤案4件4人;纠正漏捕62人、纠正遗漏同案犯456人、起诉漏罪228人;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等监督文书134件,并就涉黑涉恶案件提出刑事抗诉33件。上述数据体现出检察机关在“惩治犯罪”之外,更注重通过监督纠偏促公正、以程序规范促质效,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持续的常态化治理路径。 对策——完善机制与锻造队伍并重,形成上下贯通的统一把关和专业支撑。最高检明确,将健全完善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发挥省、市级检察院对涉黑涉恶案件统一把关机制作用,对定黑定恶案件依法改变、追加,确保定性精准、裁判经得起检验。同时,一体推进“扫黑除恶”与“破网打伞”,依法严惩司法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以“打伞破网”倒逼权力规范运行,持续净化执法司法生态。围绕能力建设,最高检举办常态化以来首次扫黑除恶斗争专题研修班,组织3期重大涉黑恶案件庭审观摩和评议讨论活动,组织30余名人才库成员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阅卷指导,推动以案代训、以训促战,提升专业化办案水平。 前景——保持高压态势与精准防治并举,推动常态化治理向纵深发展。侯亚辉表示,2026年检察机关将坚持依法从严惩治,持续加强挂牌督办案件指导办理,加大“保护伞”查处力度,确保打击锋芒不减。工作重点将更向关键领域聚焦:加强金融放贷、工程建设、市场流通等重点行业风险治理;对农村地区、宗族势力影响较大的区域以及未成年人涉及的领域强化涉黑涉恶犯罪防治,推动将打击成效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队伍建设上,最高检将推动各省级检察院建立扫黑除恶人才库,完善专业力量梯队,通过常态化练兵持续提升证据审查、法律适用、出庭支持公诉与监督纠偏能力,努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检察“扫黑铁军”。

扫黑除恶从专项斗争转入常态化,标志着这项工作进入制度化、规范化的新阶段。检察机关通过建立人才库、强化法律监督、完善工作机制等举措,正在构建起一套系统完备的长效机制。唯有持续提升专业化水平,保持法治定力,才能确保扫黑除恶斗争行稳致远,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这不仅是对黑恶势力的有力震慑,更是对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切实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