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早出狱让别人替他“做局”,去骗他醉驾,想拿举报功劳

李某为了早点出狱,真是下了血本,他竟让别人替他“做局”,去骗艾某醉驾,想拿举报功劳。2月26日,法院公布了这个案子。关键是看怎么给教唆醉驾的人定性。法院定了,要是用骗或者怂恿的方法让人喝醉开车,情况特别坏的,就按危险驾驶罪的同伙来办。如果只是说些“查不出来”、“喝不多”这种话来哄人喝酒,一般情况下就不算同伙。 时间回到2023年6月,另案被告人李某被江苏常州天宁区检察院告了诈骗罪。在他保释期间,为了减刑,他想揭发别人立功。8月中旬,他找到聂某环帮忙设局,花2万块钱让聂某环去找人在公路上醉驾。聂某环又找了方某程去挑人,最后挑中了艾某。后来大家商量好分工:由方某程、梁某雨还有聂某环的女友邝某(当时她未成年,所以没起诉)陪艾某喝酒,再让李某去举报。一开始李某先给聂某环3000元。 2023年8月29日这天,聂某环让方某程邀请艾某去重庆梁平区云龙镇吃饭,还借了车给艾某开,派邝某陪酒。梁某雨还假装是邝某表姐一块去凑数。下午大家聚到饭店喝酒时,梁某雨和邝某把情况发微信告诉李某和聂某环。李某特意嘱咐要让艾某喝白酒喝醉才行。梁某雨骗艾某说请了代驾所以能多喝。 艾某想在当地住一晚,邝某就骗他说朋友在梁平南站的酒吧订了房约他去。为了保证艾某能在高速上开车,聂某环假装刚碰见他们,在艾某不敢酒后开车时骗他跟着自己的车走沪蓉高速回城,还说前面有交警检查会提前通知他。后来艾某开着车跟着聂某环的车从云龙收费站上了高速往梁平走。聂某环把这情况告诉李某后,李某马上报警举报。当晚22点44分,警察在梁平收费站把艾某抓了。 抽血化验显示艾某血液酒精含量是129.2毫克/100毫升,确实醉了。警方后来查清这是有人设的局。到了2023年8月底9月初,李某又给聂某环1万元报酬,还让律师去公安局取了举报材料拿去法院证明自己有立功表现。常州天宁区法院因此从轻判了他诈骗罪两年三个月并罚款3万。 到了2023年10月,重庆梁平区公安局在查艾某案子时发现了真相。11月到12月间,梁某雨等四人主动投案交代了一切。常州天宁区检察院又补充起诉李某犯了危险驾驶罪。法院撤销了之前的判决改判李某诈骗罪三年并罚款3万,和危险驾驶罪判的拘役两个月并罚款1万并在一起执行三年并罚款4万。 最后在2024年1月12日重庆梁平区法院宣判:艾某判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罚1万;聂某环判拘役两个月罚1万1;方某程判拘役两个月罚1万;梁某雨也判拘役两个月罚1万。 这4个人合起伙来设计骗别人醉驾太恶劣了。法院说艾某在高速醉驾没啥好说的。但聂某环他们几个是为了帮李某立功故意教唆艾某的。既然动机这么坏情节这么恶劣就得受重罚。所以聂某环他们仨被判实刑关起来;艾某因为是被教唆的所以判了缓刑出来。 至于李某本身呢?他不但出主意给钱指使聂某环梁某雨去搞事还一直远程遥控指挥这俩同伙一起骗人。所以他不光不成立功还是个危险驾驶的共犯。按照他干的这些坏事必须从严办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