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咱们生活水平上来了,大家对出去玩的想法也变了,尤其是那些大爷大妈,现在成了旅游的主力军。不过这火爆劲儿背后,也藏着不少安全隐患。最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刚处理了一起让人揪心的案子,把旅行社跟游客各自该负的责给讲清楚了。这事得从那位叫江某的大爷说起,他六十多岁了,报了个北京的五日游。谁承想那趟旅程不顺当,导游没提前打声招呼,硬是在原计划上临时加了行程,结果害得大家连着两天都得凌晨起来赶路。结果呢?江某在那次凌晨出发的活动中突然不舒服,最后抢救没过来走了。家属觉得公司乱来,没把咱们老年人当回事;旅行社则说这是人家自己身体的老毛病闹的,参团的时候也没说过实话。 法院后来仔细查了查,觉得这俩都有毛病。首先得说江某自己大意了,明明知道有高血压还瞒报,身体累了还硬撑着走,这本身就很危险。但旅行社也有错,他们完全没尽到该尽的责任。具体来说就是三个没做到:一是没把话说明白;二是没问清楚大家身体咋样;三是行程排得太急太满了。法院最终认定旅游公司得赔钱。 其实这种事儿这几年挺多的。有些地方光想着多拉快跑、带大家多看看景点,压根儿没考虑咱们老年人腿脚不便、体力跟不上的问题;有些导游办事也不细;还有些老年人为了图省事或者怕被拒之门外,硬是把自己的病藏着掖着不说。这次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给出的这份判决不光是给这一家一个说法,更是给整个老年旅游市场划了个道儿。它告诉大家安全是第一位的,不管是谁都不能越线。 想要把老年旅游这块蛋糕做大做好,光靠法律规定不行,还得大家一起努力。旅行社得真把安全保障这块儿做扎实;咱们游客得有风险意识;监管部门也得跟得上。只有大家都守规矩、互相配合,“夕阳红”的旅途才能真正变得平安又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