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贸易政策再现关键转向。当地时间2月20日,美国最高法院以6比3裁定,《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并未授权总统单方面征收大规模关税。该案由企业及美国12个州提起诉讼,法院认定特朗普政府援引该法推行关税政策超出法定权限,并指出这类做法美国历史上极为罕见。 面对司法层面的挫折,特朗普政府迅速调整路径。同日下午,特朗普在其社交媒体平台宣布,已在椭圆形办公室签署行政令,对所有国家进口商品加征10%的临时进口关税。白宫随后声明称,政策法律依据为《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该条款允许总统通过附加费及其他特殊进口限制应对国际支付问题。这表明,特朗普政府在既有法律路径受阻后,转而借助其他法条继续推进其贸易保护主张。 根据白宫公告,这项临时进口关税将于美国东部时间2月24日生效,有效期150天。政策覆盖面广,但设置了多层次豁免。首先,出于国内经济需要或为更有效应对国际支付问题,部分商品被列入豁免范围,包括关键矿物、用于货币的金属、能源及能源产品等战略性资源;美国难以充分生产的自然资源和化肥;牛肉、西红柿、橙子等特定农产品;药品及其成分;特定电子产品;乘用车及其零部件;航空航天产品以及书籍、捐赠物品等。其次,依据现有贸易协议,加拿大和墨西哥符合《美墨加协定》规定的货物,以及中美洲国家根据涉及的自由贸易协定进口的纺织品和服装也获豁免。此外,已受《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约束的物品维持现行安排不变。 豁免设置反映了特朗普政府在推进关税政策时的现实权衡。一上,关键矿物、能源等战略资源的豁免关乎国防与经济安全;另一方面,农产品、汽车等关联国内产业与就业,关税过高可能招致对方反制并加剧摩擦。同时,对加拿大、墨西哥等邻国按协定豁免,也反映出地缘政治层面的考虑。这种“选择性”关税试图在保护国内产业与维持贸易关系之间寻找平衡。 需要指出,在签署行政令的同时,特朗普政府还指示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启动新的调查程序。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美国将调查某些国家和企业被指存在的“不合理和歧视性”贸易行为。这显示出特朗普政府正搭建更分层的贸易政策工具箱:既有面向广泛进口的关税措施,也有针对性的调查与潜在制裁。特朗普同时强调,根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以“国家安全”为由征收的关税将继续有效,意味着钢铁、铝等产品的既有关税政策不作调整。 从法律角度看,此路径转换仍可能引发新的争议。尽管《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为总统提供了依据,但其适用边界与合宪性同样可能成为新的诉讼焦点。法律界人士指出,该条款原意在于应对国际支付危机,而非用于广泛的贸易保护。因此,这项行政令很可能再次面临司法审查。 从经济影响看,10%的全球进口关税将对美国消费者、企业以及全球贸易体系带来显著冲击。尽管豁免涵盖部分关键商品,但大量商品仍将承担关税成本,可能推高美国国内物价并抬升企业经营成本。同时,贸易伙伴国也可能采取报复措施,推动摩擦深入升级。
关税并非孤立的经济手段,而是法律边界、政治动员与产业利益交织作用的结果;最高法院裁决在授权与程序层面对关税政策形成约束,但并未改变美国借助贸易工具追求结构性目标的政策惯性。未来一段时期,市场更需关注美国在不同法条之间的“工具切换”、豁免与例外的动态调整,以及由此带来的成本再分配与规则碎片化风险。各方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应推动以规则为基础的对话与协调,尽量降低摩擦外溢对全球经济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