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我身边的药店,正经历一场深刻的角色转变;日前,商务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味着我国药品零售行业迎来专项政策支持。这也是该领域首份国家层面的综合性指导文件。药品零售行业作为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一环,近年来保持稳步发展。商务部数据显示,我国药品流通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年销售额从2020年的2.41万亿元增长至2024年的2.95万亿元,增幅达22.4%。同时,药品零售网络优化,连锁化水平提升,在保障供应、便利群众购药诸上发挥了作用。与此同时,随着公众对优质医疗、优质药品与健康生活的需求持续增加,行业也面临新的课题:传统“以销售为主”的模式已难以满足需求,药店需要从商业零售转向专业服务,从被动供药转向主动健康促进。这也是此次文件出台的重要背景。为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从三个维度提出系统举措。 赋能上,《意见》明确允许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自建药学服务平台,由总部注册的执业药师开展远程处方审核、合理用药指导等药事服务,有望提升零售药店的专业服务能力。《意见》还提出,凭医院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可享受与医院相同的医保待遇;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与基层医疗机构相同政策,以降低患者购药成本,促进处方外流。此外,《意见》推动药品零售企业参与药品集中采购,鼓励零售药店联合采购,通过量价挂钩深入降低零售价格。 提质上,《意见》鼓励各地优化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核发流程,支持创新药、参比制剂等高质量药品进入零售渠道,提升供给质量。同时,通过支持零售药店兼并重组、鼓励批零一体化发展、优化药品营销体系等举措,提高供应链效率,促进公平竞争,推动行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压责上,《意见》强化药品零售企业的应急服务职能,鼓励大型连锁企业建立药品需求动态预测与低库存预警机制,在疫情、灾情等情况下开展科普宣传、拆零销售、24小时营业、免费送药等服务,稳定药品价格,引导合理用药,提升药店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支撑能力。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也赋予药店更多社会服务功能。文件鼓励零售药店为快递员、网约配送员、环卫工人等户外劳动者提供临时休息、饮水、防暑降温等便利;鼓励与社区居委会、医疗机构建立联动机制,提供适老、助残、育幼等健康照护服务,推动药店从单一商业场所延伸为社区健康服务的重要节点。 为指导行业规范发展,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在商务部指导下编撰《零售药店健康驿站服务指南》,为零售药店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运营提供参考,反映了政策引导与行业自律的衔接。 《意见》多次强调促进行业公平竞争,倡导医药生产企业与全国或区域大型医药流通企业深化合作,以市场为导向规范药品购销价格体系,引导零售药品价格保持合理水平。业内人士认为,这些举措有助于稳定企业预期,营造更公平的市场环境,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从“卖药柜台”到“健康管家”,这场覆盖百万从业者的产业转型,映射出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从“以治为主”向“防治结合”的推进。当约60万家药店逐步成为遍布城乡的健康节点,不仅将重塑医药供给生态,也将在老龄化背景下为全民健康守好“最后一公里”。这项民生工程正在为健康中国建设写下零售端的新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