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应急管理厅日前发布的《泉州南安"6·9"一般电力施工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对今年6月9日晚发生南安市水头镇下店村的重大安全事故进行了全面调查认定; 事故发生于当晚22时30分许,地点为南安国际石材智慧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供配电工程施工现场。在非开挖水平定向钻作业过程中,施工人员在回拖电力套管束时发生导向错孔,直接导致现场燃气管道破裂并大量泄漏。泄漏的燃气在空气中扩散,遇到现场作业人员违规使用的手机产生的电火花,最终引发爆燃。这场突如其来的爆炸造成2人当场死亡、6人不同程度烧伤,一栋两层半的民居建筑完全倒塌,周边多栋房屋受到不同程度损毁,直接经济损失达578.58万元。 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认定这是一起典型的因多方责任缺失而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在设计环节,设计单位未进行现场勘察就仓促开展工程设计,对地下管线分布情况掌握不足。在招投标阶段,中标施工单位未能履行招投标承诺,存在明显的承诺与实际不符现象。在施工管理上,问题更为突出:施工单位本身不具备相应资质——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现场管理混乱;专业分包单位违法违规进行再分包,扩大了管理盲区;建设单位未委托工程监理,自我管理也形同虚设。在现场作业层面,作业人员在燃气泄漏扩散区域违规使用手机,这个违规操作成为引发爆燃的直接诱因。此外,燃气管道保护的各对应的方在施工现场的监护不到位,属地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也存在明显漏洞。 事故调查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提出了明确的处理建议。其中,泉州飞凡穿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实控人黄建彪等4人因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泉州亿兴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南安分公司负责人、经理郑某东等19名有关公职人员被给予党内纪律处分、公司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福建省银邦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3名事故相关责任人员被建议给予行政处罚。南安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南安市政府被责成作出深刻检查。 这起事故的发生和调查结果反映出当前建筑施工领域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一些建设项目在追求进度和成本控制的压力下,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不足,安全投入不够。施工单位资质把关不严,无资质或低资质企业进入施工领域,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地下管线信息掌握不全、保护措施不力,是导致此类事故的常见原因。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规范操作能力也需要继续提升。
南安爆炸事故再次敲响安全生产警钟;在各地加快发展的背景下,如何平衡建设效率与安全底线,既考验企业的责任意识,更检验政府的监管能力。唯有将"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理念贯穿全过程,才能避免悲剧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