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叔叔,我们在路上捡到钱了!
”1月6日,开阳县公安局金中派出所接待了两名特殊的“报案人”。
当天下午,开阳县金中镇中心小学五年级学生张可欣、六年级学生罗秋语在放学途中发现300余元现金。
她们在现场等待一段时间后未见失主,随即选择将钱款交至派出所,并向值班民警说明拾得的时间、地点等情况。
民警核实后,对两名学生的诚信之举予以肯定。
为进一步放大示范效应,1月8日,金中派出所民警走进金中镇中心小学,在操场上向两名学生颁发写有“拾金不昧好少年”的奖状并送上纪念礼品,进行公开表扬,鼓励全体学生向榜样看齐。
一个善举从“个人选择”走向“集体共识”,折射出基层德育工作以小见大、润物无声的价值。
问题:在社会流动加快、消费场景多样的背景下,遗失物品与现金的纠纷时有发生。
如何在孩子心中牢固树立规则意识、诚信意识与法治观念,让“捡到归还”成为自觉行动,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需要持续回答的课题。
这起事件虽小,却直指公共生活中最常见、也最考验人心的一道“选择题”。
原因:善行的出现并非偶然。
其一,家校共育在日常细节中发挥关键作用。
孩子能够在无人监督时选择守信,往往来自家庭对诚实守规的长期强调,也来自教师对行为规范的日常引导。
其二,学校德育体系的持续投入形成稳定预期。
据学校相关负责人介绍,金中镇中心小学长期开展学雷锋系列教育活动,并设立面向文明行为的“特别奖”,通过可感可知的激励机制,让“做对的事”被看见、被肯定、被传播。
其三,基层治理主体的协同参与提升了德育的社会化效果。
派出所以公开表扬的方式回应善举,将道德倡导与法治教育相结合,传递“诚实守信受到尊重”的清晰信号。
影响:一方面,个体层面上,公开表扬让孩子在获得正向反馈的同时加深对诚信价值的理解,强化“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的规则意识。
另一方面,校园层面上,榜样的可视化传播有助于形成“向善向上”的班风校风,推动文明习惯从口号变为行为。
更重要的是,社会层面上,基层单位的及时回应与规范引导,能够增强群众对公共秩序与社会温度的感受,促进形成互信互助的社区氛围。
对基层文明建设而言,这类事件的意义不在金额大小,而在于它为社会提供了可复制的价值共识:诚实不吃亏,善行有回响。
对策:推动未成年人德育走深走实,需要把“偶发的感动”转化为“稳定的制度”。
其一,学校要持续完善德育课程与活动体系,将诚信教育、法治教育融入班会、实践课与校园文化建设,形成可持续的浸润式培养。
其二,家庭要在日常生活中树立规则边界,以身作则,把“该怎么做”变成孩子的生活常识。
其三,公安、社区等基层部门可建立更顺畅的遗失物处置与认领机制,规范流程、强化宣传,让公众在遇到类似情况时“知道去哪儿、怎么做”。
其四,表扬与激励要坚持适度原则,既肯定善举,也引导学生理解诚信的内在价值,避免将道德行为简单工具化、功利化。
前景:从更长远看,文明培育的关键在于形成“人人参与、处处可学”的社会生态。
随着基层治理现代化深入推进,学校德育、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的边界将进一步打通,更多协同场景有望出现:例如警校联动开展法治宣讲与实践课程、社区组织志愿服务让孩子在真实情境中体验责任与互助、典型事例通过校园广播和主题活动常态化传播。
只要持续把正确价值导向落实到具体制度与日常行动中,拾金不昧这样的“文明果”就会不断结出、不断传递。
两张薄薄的奖状,承载着对美德的珍视与传承。
当拾金不昧从个体行为转化为群体自觉,我们看到的不仅是当代青少年的精神风貌,更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新时代的生动诠释。
这种由点滴善举汇聚的正能量,终将成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