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最低价”不等于最低支出,搭售方式更隐蔽。
多名消费者反映,在部分在线票务平台搜索机票或火车票时,系统将价格按从低到高排序,将带有增值服务的组合套餐置于列表醒目位置,并以“更划算”“更安心”等提示强化吸引力。
消费者在比价习惯驱动下,往往先点选最靠前的“最低价”方案,但在结算页才发现订单被加入延误保障、出行无忧、券包或会员等服务费,且取消入口不明显甚至无法取消,最终实付金额高于页面初始展示的低价,也可能高于不含附加项的“净价”选项。
此类现象不仅出现在机票预订环节,也在火车票等场景被反映。
原因——平台以“界面设计”替代“强制捆绑”,利用信息差放大成交。
从早期直接默认勾选保险、服务包,到如今通过列表排序、价格展示、字号对比等方式营造“低价优先”的视觉路径,搭售套路呈现“提示在前、陷阱在后”的特征。
一方面,平台抓住用户“先看价格、快速下单”的行为特征,将附加项融入最易被点击的选项;另一方面,结算页的费用构成较为分散,部分服务以“礼包”“权益”“保障”命名,弱化其收费属性,使消费者难以在短时间内辨别。
与此同时,平台在竞争中依赖流量转化与附加收入,一些增值服务成为利润来源,客观上推动其在产品设计上倾向“引导式选择”。
影响——损害消费者信任,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放大交易摩擦成本。
此类“低价幻象”直接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容易引发退票、投诉与纠纷,增加消费者时间成本与维权成本。
更深层的影响在于价格信号被扭曲:表面低价并非真实支付成本,消费者难以进行有效比价,市场竞争也可能从服务质量转向“展示技巧”,形成不良示范。
长此以往,平台公信力受损,行业整体信用水平下降,最终反噬平台自身的用户黏性与品牌价值。
对策——强化合规底线与可取消机制,让费用展示回归清晰透明。
法律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明确要求,对搭售商品或服务应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项设为默认同意。
专家指出,若平台虽作提示却通过页面结构与流程设置,使消费者在不充分知情情况下完成购买,仍可能构成对消费者权益的实质性侵害。
治理上,平台应在关键节点做到“明示、可选、可退”:在列表页明确区分“净价”与“含增值服务价”,展示应以总价为核心,避免以局部低价误导;在下单页提供一键取消与醒目入口,不得以技术路径阻碍取消;在账单页以统一口径列明收费项目及服务内容,避免模糊命名。
监管层面,可结合投诉线索与抽检巡查,重点关注“默认添加”“取消困难”“价目不清”等高发问题,对违规行为依法处置,并推动形成统一的费用披露标准。
对消费者而言,提升“支付前核对”的习惯尤为关键:下单前点击价格明细,逐项查看是否包含保险、券包、权益服务等附加收费;尽量选择界面清晰、无额外项目的“净价”方案;遇到“立减”“折扣”等提示,可与航空公司、铁路官方渠道或官方票务平台价格对照,避免被非必要服务抬高成本。
若发生纠纷,应及时保存订单截图、扣款凭证、客服沟通记录及价格页面信息,先行与平台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12315等渠道投诉,必要时依法维权。
前景——以规则重塑与技术透明推动行业回归“真实低价”竞争。
在线票务的便利性已成为大众出行的重要支撑,但便利不应以牺牲消费者权益为代价。
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提升、监管执法与司法实践不断完善,以及平台合规成本上升,行业将逐步从“暗扣式增收”转向“明确告知、价值导向”的服务竞争。
未来,增值服务并非不可存在,关键在于让其回归“自愿购买、价格清晰、退出便利”的正当形态,形成透明、公平、可持续的市场环境。
当"最低价"成为吸引眼球的营销工具,消费者更需擦亮双眼。
在线旅游平台作为服务提供者,应当恪守法律底线,以透明价格赢得市场信任。
监管部门、企业、消费者三方协同发力,才能构建真正公平、健康的数字消费生态,让技术进步真正服务于人民美好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