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已进入攻坚与深化并重阶段。污染防治、生态修复、风险管控、公众参与诸方面法规规章较多,但长期存条款交叉、衔接不够顺畅、治理边界不清等问题。随着高质量发展推进,生态环境治理需要一部更具统领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的基础性法典,用统一规则厘清各方责任、明确尺度、强化执行,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待。 原因:代表们在审议中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已由理念倡导转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推进。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法治积累了大量实践经验,一些成熟制度需要系统固化、提升。同时,生态环境治理涉及多部门、多层级、多区域,单行法和规范性文件难以充分覆盖跨界污染治理、流域共治、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新问题。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既是对既有制度成果的梳理提炼,也是适应治理现代化的制度补充。 影响:代表们认为,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以系统整合为主线,对涉及的法律规范进行梳理吸收并结构化重组,推动治理规则由“分散”走向“系统”。草案突出公法属性,强调政府责任、监管机制和法律后果,有助于提升环境治理的统一性与权威性。对重庆而言,法典实施将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系统治理提供更扎实的法治支撑,也将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协同治理、流域共治提供更清晰的规则框架。 对策:围绕如何推动法典从文本落到实践,代表们结合重庆探索提出建议。一是强化部门协同,形成治理合力。草案总则强调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协同配合,契合生态环境治理“全链条”特点。重庆在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河长制地方立法、嘉陵江流域川渝协同立法等上的实践表明,制度协同有助于推动问题闭环解决。二是加快配套制度“立改废释”。代表们建议,法典出台后同步清理完善相关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明确新旧制度衔接与过渡安排,避免执行中出现“尺度不一、难以落地”。三是完善司法适用支撑。建议尽快研究出台司法解释和指导性规则,为准确适用法典、统一裁判标准、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提供依据。四是加强宣传与能力建设。代表们表示将带头学习宣传,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融入日常决策与管理,同时加强基层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发现问题、处置风险和依法行政能力。 前景:代表们普遍认为,生态环境法典一旦形成并实施,将在更高层面统筹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发展与安全、当下治理与长远修复,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更稳定、可持续的制度支撑。随着法典与配套政策、技术标准、监督机制合力推进,环境治理将加快由“事后治理”转向“源头预防、过程管控、损害追责、修复到位”的系统治理。对重庆等重点生态功能区而言,依法推进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强化跨区域联防联控,有望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
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进展,也是生态文明理念走向法治化、制度化的重要体现。从重庆代表团审议情况看,这部法典既凝聚了制度设计与实践经验,也回应了群众对更好生态环境的期待。随着法典落地实施,我国生态环境治理有望迈上新台阶,为子孙后代留下更多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