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这个事,“知假买假”的人可是盯紧了茶叶标签上的小毛病,张口就要赔15万多呢!就在今天上午,上海三中院还有上铁法院的那帮法官聚在一起开了个新闻发布会,专门说说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到底咋回事,还拿出来一个典型案例让大伙儿瞅瞅。 话说呢,有个叫高某的消费者在2023年11月搞了个大动作。他先去一家茶叶公司的实体店,掏出800元买了1盒马头岩肉桂茶;还没过十天呢,又给这店家加了订单,一下子买了20盒同款茶叶,每盒750元,这两下子一共花了15800元。 高某拿到货没高兴多久,转头就投诉了这家店,还把官司打到了法院去。他的理由挺硬气:茶包装上把生产者和经营者的信息写混了,而且卖茶叶的公司还没有生产资质,他一口咬定这是“三无”产品。这兄弟不仅要退那15800元货款,还非要商家按十倍赔钱,那就是足足158000元。 经过了一审、二审,法院最后只答应退钱,十倍赔偿那是没门儿。为啥只退钱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的鲍韵雯法官给出了说法。经行政机关去查了一下,发现这茶本身没问题,主要就是标签标错了,把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信息弄混了。这种行为虽然不太规矩,但还没踩破食品安全的那根红线。 更关键的是法官发现了个事儿:高某早在第一次去线下买的时候,就已经知道标签有问题了。他要是真觉得东西不行,按理说应该先跟店家说清楚吧?可他没有啊!反而是在短时间内连着买了二十多盒。这种明明知道是假的还要硬买、纯粹为了赚钱打官司的行为,跟普通老百姓为了过日子买点茶那是两码事。 现在看来,这种“知假买假”的套路还真不少!三中院和上铁法院查了一下发现,光是由这类人提起的诉讼就有185件之多!那咱们平时到底该咋区分“知假买假”和普通消费者呢?鲍韵雯法官说啦:普通消费者遇到问题通常会先找店家理论或者商量;可“知假买假”的人呢?他们一开始就憋着坏主意牟利。 还有啊,“知假买假”的人出手往往特别大方。普通消费者就算买东西也是为了自己家用或者一家人吃喝用的;可这高某不是嘛?明明知道有问题还花了15800元买这么一大堆货回来折腾?这摆明了就是为了捞钱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