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的深夜,上海某养老机构内发生了一场悲剧,一名住在里面的刘某某点燃了捆在轮椅上的尼龙绳,大火夺走了他的生命。事情的起因是前一晚,护理人员因为他情绪不好还总想乱动,怕他摔倒就用尼龙绳临时把他绑在六楼。后来刘某某自己推着轮椅下到了一楼,并点燃了绳索。当时周围根本没有工作人员在现场制止。刘某某的家属觉得机构有责任,因为他们使用了容易着火的尼龙绳而不是专业工具,还让行动不便的人在深夜独自在大厅里,没能及时发现危险。他们把机构告上法庭,索赔两百多万。 但机构方面觉得刘某某有精神残疾证,但精神正常,能对自己负责。他们还说事发前他曾在机构吸烟并反抗管理,自己找来打火机点火也说明他清楚自己在做什么。机构已经垫付了部分费用。 经过一、二审法院审理后给出了判决:刘某某作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本来应该知道玩火自焚的后果,他主动点火导致火灾是主要原因。同时法院也指出机构也有责任:不该用易燃的尼龙绳捆绑老人;还在深夜让这个有骨折史、情绪不稳定的人独自待在公共区域。 最终法院认定机构要承担30%的责任,赔偿家属六十多万元(扣除已垫付部分)。这个案子给以后类似的事情提供了一个参考:既要求机构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和护理职责,也让入住的老人自己对行为负责。它提醒大家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做好各种风险防范工作。希望通过大家的努力能让养老服务业变得更安全、更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