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广告市场中的“视觉诱导”问题正引起监管部门重点关注;一些商家在广告中刻意放大字号突出卖点,却在不显眼的小字里加入免责条款或限制条件,让关键信息被“藏起来”。这种人为制造信息差的做法,不仅违背《广告法》关于真实、完整的要求,也损害市场信用。
广告的核心在真实与信用;治理“用大字诱导、用小字免责”,既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也是维护公平竞争的必要举措。随着监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形成合力,诚信经营将更具竞争力。消费者在理性消费、细读条款的同时,也能通过更便捷的维权渠道参与监督,共同推动广告市场更加清晰、有序。